“那智,我愛你。……對不起,我們分手吧。”
這一刻,我的臉上是什麼表情呢?一副張著嘴呆住的傻樣?那也比俊樹扭曲的表情好看吧。
我愛你——我們分手吧。
我努力尋找著連詞,這兩句話要怎麼連接起來?
我愛你,所以,我們分手吧。……不對。我愛你,可我們還是分手吧。也不對。最恰當的還是——我愛你,但是,我們分手吧。
“不要那種表情……”
我發出連自己都忍不住佩服的溫柔聲音,就好像聆聽懺悔的牧師。
“那智……”
“可以告訴我,發生什麼事了嗎?”
“我說不出口。”
“說吧。”
把俊樹硬硬的頭髮夾在指間把玩著,我靜靜地問。
“你不說,我就會忍不住一直琢磨,爲什麼俊樹離開了?一直琢磨下去。而且我覺得知道理由會比較輕鬆,從長遠角度來說。”
怎麼這樣冷靜?交往了許多年的男人……有多少年了?呃,一開始我應該是二十五歲——啊啊,已經七年了嗎。
“我女兒,出了車禍——身體留下了殘疾。”
“……是嗎……”
原來如此……這是個不得不徹底投降的理由。
“聽說車禍是一年前的事了。我完全不知道……前陣子才第一次聽別人說起。她右半身完全癱瘓……再也沒辦法正常生活了。”
好可憐。當然,是說那位千金。
被俊樹拋棄,我也很可憐,但比起命運之殘酷就不值得一提了。連我這個毫不相關的外人都這樣覺得,俊樹又該有多痛苦。
早點放你自由吧。
我擁有的已經夠多了,和俊樹共度的時光已經夠長了。原本我就是插足的那個。事到如今就算被踢出局,也沒有立場抗議。
“我明白。也真是苦了你了。”
微笑,我做得到。也是因為眼下還沒有失去這個男人的感覺。多半還要再過一陣子才會被孤獨所折磨。
“謝謝你肯告訴我這些。……回到女兒身邊吧。”
“那智……”
“啊,不過……請你最後抱我一次好嗎?雖然挺沒出息的,但我想要一份回憶。”
這樣好嗎?俊樹問。以為提出分手之後,我會立刻把你趕走麼。真傻,我怎麼會做那種事?
我明明那樣喜歡你。
那樣——感激你。
那一夜,俊樹就像二十幾歲的小夥子一樣激烈地索求著我。我切實感覺到自己是被愛著的,開心極了。我也激烈地回應俊樹。對這天亮之後就要失去的戀人,直到最後一刻我都不曾怨過恨過。
一次又一次交合,我的那個部位微微滲血。想到連這份痛楚都會化作回憶,也就無所謂了。
我們一直做到精疲力盡,軟成一灘泥,卻沒有合眼,彼此擁抱著迎接清晨。四周完全亮起來的時候,俊樹緩緩起身,沖了個澡,從冰箱裡拿我的番茄汁喝,穿上了衣服。
用極其平靜的聲音,對仍然躺在床上的我說——
“再見。”
或許我也該回答些什麼,但要我冷靜地發出聲音還是有點困難。所以,我只是點了點頭。好一會兒,俊樹戀戀不捨地注視著我。
很快,他去了走廊,關上門。接著,玄關處傳來開關門的聲音。
俊樹回去了。
回到他的家人身邊。
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