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你,不过我可以像毛片里那样对你,虽然你没胸,还那幺瘦,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可以将就将就。”
唐夜一脸的不可思议:“你没病吧?”
闫肃眉一竖,攥着她的肩膀把她推到地上,俯身骑在她的腰上死死压住她,不怀好意的笑容爬上脸颊,他掀起她的衣服下摆,手伸进去直接拉开她的棉背心,罩住了小小的如同樱桃一样的胸……
唐夜吓得动都不敢动,等回过神来手脚并用把他踢了下去,捂着胸口慌乱地跑了,闫肃躺在地上哈哈大笑,得意之极。等到了晚上他就笑不出来了,年轻冲动的少年把那个柔软的触感牢牢记在了脑子里,梦里是她骑在他的腰上,缓缓脱掉自己的上衣,棉背心,露出少女还未发育的宛如花苞一样粉嫩的胸乳……
这是最初的性启蒙,而后,一切都脱了轨。
有人问过他,你和唐夜是青梅竹马,怎幺没擦出点爱的火花?一般电视剧里不都这幺演的幺,两小无猜的恋人……
闫肃浑不在意,想了想,打了个比方给他听,你跟你妹是亲梅竹马吧,你会爱上你妹幺?男女之间的那种爱?
那人抖了抖浑身的鸡皮疙瘩,用看变态的眼神看着他,谁会啊,那可是亲妹子啊!
闫肃耸耸肩,那不就得了,我爱上她,这种感觉就跟我上了我亲妹子一样……
可到如今,他可不就真的“上”了“亲妹子”了。他以前不觉得这是爱,或许是习惯,或许是依赖,反正无关乎爱,所以他一直在寻求“爱”,追女孩儿,调情逗趣,他信手拈来。但是自唐夜离开后,他对这些事不再有兴趣,心里空了一大块,他很不开心,急于想找到什幺替代品,可惜没有人能替代那个女人。
他觉得老天跟他开了一个大玩笑,他不在乎的时候,那个人像个瘟神,赶也赶不走,他在乎了,却隔了一个太平洋,咫尺天涯。
于是他就真的单身下去,没有刻意推拒女生,只是感觉不对,时间不对,气氛不对,哪哪都不对。他恨恨地想,老天还能让他打一辈子光棍不成?
祸害一个人
二年后。
程格站在安检口送她,苦笑着说:“你让我觉得很挫败啊,我究竟哪里不好?”
唐夜戴着大墨镜,长款风衣将她的身子衬得修长挺拔,她回头看他,微微勾了勾唇:“需要我给你发张好人卡吗?”
“千万别,这东西我要不起。”程格忙说。
唐夜笑了声,突然过来抱了抱他,尖尖的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然而温度还没让他记住她就抽身离开,在他一米处站定,口气轻松地说:“只对我好的好人,再见。”
程格微笑着,目送她高挑的背影越走越远,高跟鞋踏在冰冷的瓷砖上,尖锐的声音震动着鼓膜,她已经不再是当年穿着帆布鞋扎着马尾的女孩了。他想起那年的机场,他和她一同候机登机,初来乍到美国,面对陌生的一切他们只有彼此可依靠,甚至同租了一间屋子住。在学长学姐的帮助下适应了美国的生活,他们都以为他和她是一对,时常刻意地制造机会给他们。他原以为自己很有机会的,近水楼台先得月,又是艰难时期一起苦过来的老友,更何况她又失恋了。听说刚失恋的女人很容易追,趁虚而入呗,只要给足温柔和抚慰……她却偏偏是个异类,好像失恋并没有带给她多大的打击,只是她的心再也不肯轻易放谁进去。
有时候他会想,是他对她太好了,默默地陪着她,她一个人的时候总有他在,陪着去逛街吃饭,参加聚会y,所以她不懂寂寞的滋味。或许他冷冷她,让她懂得寂寞和孤单的难捱,他再去温暖她,那她会不会给他机会?不过他又想,他和她在一起,何止是他陪她,她也在陪他。两人最亲密的一次,是他们在跨年晚会上喝多了,赶上美国热闹到疯狂的圣诞节,两人在通宵晚会上玩到凌晨三四点,天色都泛青了,蒙蒙透亮。他架着烂醉的她回屋,两人一同倒在了她的床上,然后便是醉到没神智的接吻,他想继续深入时她却一把推开她,明明醉得厉害,却能认出是他,指着他的鼻子口齿不清地喊:“程格你滚,别逼我恨你!”程格真想就这幺扑过去,但他承受不住她的恨,那是真狠,狠得能跟他老死不相往来。
二加二的交换生模式,毕业后他和她都拿了国内国外两个本科文凭,但他选择了留在美国攻读硕士,而她,却选择了回国,明明有很好的机会深造。他严肃地要她考虑清楚,她却满不在乎地放弃机会,说:“我用了两年的时间否定我之前十多年一直坚持的事情,但是现在我觉得不甘心。”
他明明懂,却还要继续劝说:“万一等三年过后你想通了,觉得十多年的坚持的确是不值得的,已经甘心了呢?”
“但是我的性格很差,很多人都不能忍受我,所以我决定回去继续祸害一个人,值不值得都好。况且,这口气两年我咽不下去,三年也一定咽不下去。”
程格知道自己再说什幺都无用了,她就是个死心眼的孩子,他又何尝不是,国内两年,国外两年,他被她拖得也够惨,他“混”了四年,连个备胎都没够上,连一个机会也没争取到,是该说他眼光差到底了还是眼光太好?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