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是这样收获太小了。
银辉如瀑,夜来香的气味小心翼翼地钻进了宫长夜的鼻子中。花好,月圆,就差一个美人了。宫长夜端着一杯酒想着,他在等,在等云彩灵的到来。这样的夜色不能辜负不是么?他既然不能再次入梦与那画中美人色授魂与快活一番,那只能选择这宫中最鲜美的肉来解解心瘾了。
云彩灵如约到了,这个女人十分懂得的男人的心思,浅谈几句之后就开始办正事了。宫长夜看着云彩灵大大方方地褪去了外衣,只余下轻纱覆体,这女人当真是勾人的,这半露不露的风情永远是最好的一块饵。
云彩灵那馥蜜的幽香钻进了宫长夜的鼻腔之中,宫长夜看着比以往更似一滩水的美人心头也起了兴致。他伸手将那衣物扯开,那云彩灵就成了宫长夜眼中鲜嫩可口的嫩羊肉了。云彩灵很是配合,腰像蛇一样摆动顺势缠上了宫长夜的腰肢,当她伸手近宫长夜的衣服中时却被宫长夜摁住了手。
宫长夜冲云彩灵笑了,“怎么,你是找小桃红学这些么?”
云彩灵听到宫长夜这话愣住了,她轻哂了一句,“那又如何?陛下不是这样的么?”
“大餐吃多了会腻的,与其让你伺候还不如找几个没有侍寝的小丫头呢?”宫长夜伸了伸腿直接将云彩灵踢了下去。
云彩灵就势一滚,伸手用被子裹住了身子,她的面色冰冷,“怎么,陛下是吃腻了大餐了?臣妾可记得您只不过尝了一回儿而已,还是你想喝点清粥小菜,甚至愿意此后一些不开窍的苦黄瓜?”
宫长夜听到云彩灵的质问声竟然发出了一声轻笑,“吃大餐自然是谁都喜欢的,只不过朕喜欢吃肉质鲜嫩的羊肉而不是狗肉。”
听着宫长夜那挂羊头卖狗肉的讽刺,云彩灵的心头立马燃起了怒火。她辛辛苦苦学了一个多月竟然得到的是这样的嘲讽。云彩灵笑了,“看来陛下还是喜欢无趣的木板啊。”
“不,嚼鲜美多汁的肉自然比嚼着那索然无味的木头要强上许多。只不过肉质鲜美的,很多心思都不在朕身上,这木头虽然难以下咽可是她们对朕是忠心耿耿。”宫长夜摇着脑袋将云彩灵的话给否认了。
“这么说陛下是喜欢沈知雨咯,若是沈知雨地下有知不知道会不会开心呢?”云彩灵讽刺宫长夜道。
“朕自然是喜欢沈知雨的,只可惜她的身份是一个麻烦!”宫长夜不无惋惜地摇头,他是真的喜欢那个傻女人啊。这世间估计找不到比她更好骗更深情的女子了,哪怕他不爱,可是对她还是有着一种特殊的喜爱的。至于沈知雨对他的爱意,宫长夜十分自信地笑了,“她可是将生命都交付于朕的女人,你说她听到这个消息会不会高兴呢?”
云彩灵听到宫长夜的话,面色有一些古怪,“没有想到陛下的品味这般特别。”
“那是你不懂朕究竟是喜欢怎么样的女人。”宫长夜懒洋洋地说,“你的ròu_tǐ合朕的胃口,只可惜你的眼中并没有朕。”
“要是眼中有您,那么臣妾的下场是不是就与沈知雨一样了。”云彩灵站了起来笑着问,“您一向都是一个薄情寡幸的人。”
宫长夜听到这话笑着点了点头,他不置可否只是让周德送云彩灵出去,未经批准云彩灵不得擅入一步。云彩灵听到这声命令笑了,她没有迟疑大大方方地将衣服穿好便昂着头从元辰殿走出去了。宫长夜看着云彩灵的背影他讽刺一笑这女人是一个聪明人,只可惜聪明过头。
宫长夜躺在床上,他在想刚才与那云彩灵说的话。他喜欢的女人是什么样的呢?他自然是喜欢一个近乎卑微地讨好自己的女人,这样的女人才是最合他心意的。宫长夜现在想来,他其实是喜欢沈知雨的,因为想到一个曾经骄傲自信的女子为他委曲求全成那副模样,他的内心就充盈着诡异的满足感与征服感。
至于云彩灵,宫长夜对她永远存在着的满满的征服感,因为这个女人为了讨好他可以做很多事情,可是他的眼中永远都没有爱情。没错,爱情,宫长夜不信那个玩意儿,可是他却想要有这样的玩意儿,因为这是女人的软肋是女人的弱点。他,宫长夜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一个心不在他身上的女人。
☆、第四十九章 佛前烛
佛前的烛火在风中跳跃着,沈知雨看着那跳跃的火光,神色不明。帷幔的阴影打在了她的脸上,让整个人像是白蜡雕刻的。小桃红跪在了沈知雨的身边,她也上了一炷香,“你在想什么?”
“今日是我孩子的七七之日,可是他的父亲大概在与美貌的妃嫔愉悦嬉戏吧。”沈知雨的声音充满了颓丧与恨意。
“是啊,昨儿云彩灵将本事学了一个囫囵,想来也该用上了。”小桃红重新跪了下来陪伴在沈知雨的左右,“大概已经坐稳了她第一宠妃的宝座呢?”
“呵!”沈知雨发出了一声冷笑,她闭上了眼睛,眼皮上那桃色的眼影竟然在烛光下泛着血色。小桃红看着这样的沈知雨只觉得心疼,她握着沈知雨的手,一抹触手冰凉。小桃红握紧了沈知雨的手,“别想这么多了,如今是快活了,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