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的,似乎并不想见到他的样子。她三两下吃完东西离开,从头到尾不看他一眼。
久而久之,他产生一股冲动,想尝尝她碗里的滋味,也想问问她,是不是真的很讨厌他?
这会儿林馥馥刚吃到一半的饭团突然被人夺走。
她侧头一看,莫炀正漫不经心地摘下口罩,甚至丝毫不介意地张口咬下她吃过的那个地方。
他如今的身份,出门都是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护着,这会儿竟然敢在公共场合摘了口罩。
林馥馥下意识里外看了看,店员不知何时开始低头玩手机,而这个时间点外面也是行人了了。还真没有人注意这里。
多少是有些尴尬的,林馥馥干干地笑,说:“你还要吃么,我再去买。”
“不用了。”他将自己咬过的饭团又还给她,“没有你好吃。”
林馥馥:“……”
感觉囧炸。
“所以你告诉我,为什么偷溜走?”莫炀侧着身,背对着店员,面对着她。
她实话实说:“……没有溜,就是时间不早了,我就想回家。”
他深邃的目光看着她,“那为什么不回家?”
“我……”她也说不出口。
从来她就因为和莫炀家的条件悬殊觉得自卑,现在又碰上那些家长里短,她更说不出口。
莫炀睨了她一眼,见她似乎根本不想多说的样子索性也不再多问。
“走。”
“去哪儿呀?”她软软糯糯的声音,尾音微微上扬,听起来就像那个饭团般可口。
莫炀心里酥了一下,他重新戴上口罩,压着声说:“带你去吃好吃的。”
便利店吧台旁边摆放着好些报刊杂志,其中最显眼的封面人物非莫炀莫属。正在值班的女店员懒懒地抬头看了眼,心说这戴口罩的男人看起来挺帅。但人戴着口罩这副冷冷的样子,又看他拉着一个女孩子的手。
果然啊,帅哥都是属于别人的。
这个便利店就在林馥馥家不远处,而林馥馥的家则在烽市最有名的烽市一中旁边。每年烽市一中都要输出大量人才,烽中考上清华的考上北大的考上复旦的人不计其数,所以也有烽市的人说,能在烽市一中读书基本上离名校已经不远了。更别提这附近还有烽市一小,烽市外国语学校。
所以,林馥馥的家是名副其实学区房。
当年林爸没钱买房,二十多岁要讨老婆,于是在烽市的郊区买下这么一块地基,用来自建。可人的运气真是说来就来,毫无道理。就在林爸买下这块地基的第二年,这附近一带被市采纳为教育重点项目。原来老旧的烽市一小,烽市一中和烽市第一高中都齐刷刷在这里重新拔地而起,后续著名富家子弟的外国语学校也跟着搬迁了过来。
就这样,一年之间,林爸买的这块地皮翻了不止十倍。
林家也借着这股东风,顺便做起了小买卖,这些年开早餐店开便利店开奶茶店等,都是赚学生党的钱。
莫炀说要带林馥馥去吃好吃的,其实就在这附近十分著名的小吃街。
夏日夜里十二点,现在也刚好在暑假的尾巴,小吃街的人气不减。
林馥馥上学时期就经常在这附近吃小吃的,所以熟门熟路。倒是莫炀,他却很少来这种地方。
“你以前经常来这儿?”莫炀带着口罩,声音更显低沉。
林馥馥点点头,说:“我哥狐朋狗友多,我小时候喜欢在他屁股后面蹭吃蹭喝。”
“这附近有什么店好吃的?”他站在街头,似乎也有些迷茫。
自从高中起,他的衣食住行都被安排妥帖,身边随时跟一个助理。很多时候,他感觉自己丧失了自理能力似的。不能谈恋爱,不能乱交朋友,不能随意外出……现在站在这个曾经经常路过的街头,也总觉得十分陌生。
林馥馥侧目看了眼他,很想说:不是你说要带我吃好吃的嘛?
但她换了句话问:“你喜欢吃小龙虾吗?有一家老店十几年了,我每次都去他家。”
莫炀倒是在她眼中看出来很想吃的样子,他双手插兜,表情闲淡地说:“走吧。”
夏日的夜晚,夜宵香味四溢。
林馥馥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生之年会和莫炀一起吃夜宵。
胖乎乎的店老板认出来林馥馥,忙上来招呼:“带男朋友来啊。”
说着店老板看了眼莫炀,可惜大晚上的戴着口罩没看清楚。
林馥馥忙解释:“不是不是,就一个普通朋友。”
莫炀闻言眉毛一抬,看了眼林馥馥。
这么急着撇清关系?
林馥馥心虚地不行,转头点菜:“你不吃辣的吧?那我推荐你吃十三香的,味道也很不错。”
莫炀没有说话,眼神里透露出懒懒的感觉。
林馥馥又跟他确认一番,他这才不紧不慢地“嗯”了一声。
她心里也有些不太自在,总觉得他好像有点不开心似的,大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