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姑娘见他醒了,俏生生的说道:“我家少爷叫你过去回话。”说着就朝十步开外的马车走去。
祝天脑袋朦朦胧胧的,只晓得跟着她的脚步走。走进了才发现,马车里坐着的,不过是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少年,那少年双手拢在袖子里,狐裘大衣的绒毛几乎要遮住了他的下巴。他看着祝天,问他为何在这里,现如今几岁了,家中还有何人等话。祝天一一答了。听到祝天说完他家中只剩他一人的时候,那少年问他:“我现在还缺一个小厮,你愿意跟着我么?”说罢顿了顿,笑道:“跟着我估计也没甚好处,不过至少不会被饿着冻着,你可愿意?”
祝天愣了,他从没见过笑得这么好看的人。就连小时候偷偷去瞧过的新娘子,也没那个少年笑道那般好看。
就这样,祝天被带回了祝家庄。他本没有名字,那少年道:“你既想不起自己叫什么,那我便给你取一个名字罢。我们得以遇见也算是天意,”说着沉思了一下,道:“你以后,就叫祝天罢。”说完边走边嘀咕:“本来想叫祝天意的,还是算了,太长了。”
就这样,孤儿祝天,就成了祝英亭的贴身小厮。虽然祝英亭没事儿就爱捉弄捉弄他,但却丝毫不影响他在祝天心目中的形象。只不过,少爷最近,实在是太奇怪了。自从失忆以来,这些行为语言就越来越让人费解了。
就拿现在来说吧,十月愁眉苦脸的看着他回答:“刚刚少爷穿着一件还没制成衣服的长衫出去了……”
祝天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什么?难道少爷竟没衣服了么?”
十月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回答他:“他嫌其他的衣服麻烦,还没等我说完就穿着那件衣服出门了。只盼着不要出什么意外才好。”
如果这句话被祝英亭听到了,他绝对会说:“有时候,乌鸦嘴真是一种特别神奇的东西。”
不过祝英亭当人不会听到十月这番忧心忡忡的话,他早已走远了,一直走到了大街上。
祝英亭一个人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心情真是非常的好!穿越一个多月了,这还是他第一次迈出祝家庄的大门,能不激动么!再说了,这古代的集市也挺有意思的嘛,祝英亭一边逛一边想,丝毫没有注意到街上的人看着他那奇异的眼光。
估计祝英亭出来的这天恰好逢上赶集,街上到处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摩肩擦踵。小贩的吆喝声,小孩子的欢声笑语声,街边摆摊的大婶们爽朗的笑声,各种声音织成一片,听在耳朵里丝毫不觉得吵嚷,反而觉得亲切,这样浓厚的生活气息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好吗!至少现代社会就没这些,整日里塞满耳朵的不是机器的轰鸣声就是机动车的马达声,简直就是噪声垃圾!
街边处处都是玲琅满目的商品,有让人垂涎欲滴的飘香鸡,一阵风吹来,香气飘得整条街都可以闻到。自然,这会是老板想也没想到的活广告,一时间就围了一大圈的人,这人一句“老板,给我来两只飘香鸡!”,那人也是不甘落后“老板,给我也来两只……”老板是一个憨厚的中年汉子,姓张。因着他是卖飘香鸡的,镇上的人便唤他一声张老板。张老板见状一边“哎哎”的应着,一边笑得合不拢嘴。祝英亭驻足在这张老板的摊位前,狠狠的吞了两口口水。看了好一会儿,这才恋恋不舍的走掉了。
飘香鸡旁边挨着的是卖馄炖的宋大婶,别看宋大婶长得五大三粗虎背熊腰的,一手包馄炖的绝活可是谁也学不来的。馄炖皮碾得薄而均匀,馄炖馅儿是新鲜的猪肉制成,再加上细细的姜末蒜末,和着鸡蛋一起拌好,鲜美不已。祝英亭在宋大婶的摊位前看了一会儿,垂头丧气的走掉了。
再往左,有一个卖糖葫芦的,一个个红色的糖葫芦,看起来既好看又好吃。红艳艳的糖葫芦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暖暖的红光,祝英亭清楚的听见“咕咚”一声,那是他吞口水的声音。他再次在卖糖葫芦的摊位前呆了半晌,再次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这时候,一袭蓝衫从街角处走了出来,看着前面那个垂头丧气的身影,不禁笑得眉眼弯弯。 他从身上掏出几枚铜板,朝卖糖葫芦的老板道:“老板,来两串糖葫芦。”
第12章 路见不平
祝英亭无精打采才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简直要郁闷死了好吗!不过他再郁闷也怪不得任何人,是他自己贪图方便穿着一块布就出门了的。
他想起他穿起那张就简单得就跟一块布没区别的衣服出门时十月那无可奈何的表情,当时他还幸灾乐祸来着呢。现在可倒好,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风水轮流转啊,现在该十月反过来嘲笑他了。
谁叫他穿着一块布就出了门!那件简直不能称之为衣服的“衣服”根本不可能有多余的地方来放钱好吗!所以钱袋就这样被落在了家里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好吗!
对于一个吃货来说,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也不是明明知道相爱却无法在一起。而是当你站在那香味勾魂的飘香鸡面前踌躇满志的吞口水正准备朝着老板大喊一声“老板,给我来一只!”的时候一摸口袋发现竟然没钱!这是多么痛的领悟啊!!!
偏偏就在今天,祝英亭还这样领悟了三次!这让一个吃货情何以堪!
所以,祝英亭决定了,他再也不要去看这些吃的了!他要去看看穿的!
所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