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然在楼顶上翘着二郎腿坐在他哥给他送给来的摇椅上冷笑:“如果不用死亡,那只能说明有更好的报复方式。”
我一脸何苦如此,放过对方也就放过自己,叹气:“何必呢……”
吴起然却狂笑了起来,手指着我:“假仁假义……”
想想,他说得对,我确实假仁假义,底线之上,云淡风轻,底线之下,恶魔横生。不过,狗急了都跳墙咬人了,何况是我这个从不自诩良善之人?
下了班詹姆斯李留我在办公室讲解一个策划,中途吃了晚饭又继续,詹姆斯李叫看似有点疲惫的成念恩在另一旁睡下,把外套盖在他身上,看似很随意的亲了亲额头,一举一动皆成自然。
晚上十点时我问完了自己所有的问题解了惑,才宣告正式下班。
知道我没开车来,詹姆斯李说送我一程,成念恩刚从沙发上爬起来,迷迷糊糊地说:“回家了啊……”手了伸过去,詹姆斯李很自然地牵着他走。
一个平时成熟处世的人在睡醒之初像个小孩,我在旁看得好笑,摸了摸鼻子,识趣地走在前面,到了地下车库,看着银色benz旁站着的人,对他们说:“你们先走。”
詹姆斯李不多话,看了眼李越天拉着成念恩上车,我看着车开走,回眼冷淡地看着他:“什么时候时间这么多了?”
带刺的话并未惹怒他,拉开了车门,等着我上车。
我站在原地不动,像是恼怒于他的“情人”。
他迟疑,最终微叹了口气,走了过来,面对着我:“我送你回去。”
“我自己有脚。”
“小唯,”他抱住了我,在我颈间抽了抽鼻子,“我有好久没好好睡过了。”
这话说得不明不白,却也浅显易懂,这人,在用“情”给我下套呢。
我不想当傻冒这时却只能把自己当傻冒,僵直了身任他抱着不动,良久他未动,只是在那蹭啊蹭的,间或还带着满足的叹息。
瞧他这招蛊惑人心的?本是致命的男人,这时候再带点男人刚强之下淡淡的示弱,要命了,怕是再硬的纲铁也会成绕指柔。
可是,你遇上了我,幸或不幸?
于是,我怜悯了,回抱住他,叹了气,他抱得更紧,嘴放肆了起来,吻上了我的脸。
在他吻上我嘴时,我拦住他:“我没有原谅你。”
他笑了,附上我的嘴,“我却爱你。”话语消失在嘴唇舌头相缠之间。
送我回去,却送到了他的住处,看着那在大厦间的豪华公寓,我不进门,对着他冷笑:“金屋藏娇,我是不是应该感到荣幸?”
李越天眉一扬,抽回门卡,一脚踢开门,手驳住我后颈往空气一扬:“别小心眼,我跟温森分手了。”眉间没有了初时看到的暗晦,想必心情轻松了,连跟温森分手这种事都可以说得轻巧。
他在浴室里洗澡,我站在高楼,看着底下的灯光蝼蚁,微微的笑,游戏,这不,开始了,不是吗?
第十四章
躺着一张床的两个人,往往是亲密关系,而在这世上,大抵却是同床异梦。
床再大,困住两个人,也困不住心。
他抱住我,吻着吻着安静了,他说,他好久没好好睡;我相信,更或者,他说他爱我,这我也信。
但这些,改变不了什么,就像唱作俱佳的戏子,明知道自己自己唱到最后那一幕是兔死狐悲免不了,中间的欣喜明媚也是要演绎得欢欣鼓舞的。
一夜他睡得安稳,我在心思百转,算计着一切,半夜也睡了过去,没什么好担扰的,这世上折磨人的手段太多,对他,我恰好知道最毒最狠的。
早上他要送我,我说不去公司,要回家。
他换衬衫的动作停下来,反过身来看我,沉默的眼睛直丁丁地看着我。
吴起然在他心里不足为胁,却也是根细针,他说他爱我,再好不过,嫉妒就是他心头的那根针,看不见影子,却时刻能钆得人不安稳。
我一笑:“我没说过要跟你在一起吧?”
他看着我,眼睛黑亮如最诡秘流转的黑水晶,我撇过眼,他转过身,对着穿衣镜扣着扣子,“我送你。”
他的电话一直在柜子上嗡嗡地震着,他忙,他不是平白无故就得他的江山的,时间不比一般人的多,拼得比谁都厉害,他有能力,有脑袋,有背景,还比谁都努力,这些也是当年一一构成了我痴迷他的条件。
“不用送,我还知道回去的路。”
“我送你。”无庸置啄的口气,他是个强势的男人,不多话,往往一开口就掷地有声。
我没跟他再争,太孩子气,不能情绪太多,冷淡是目前我应该维持的最佳态度。
他以为我在含着一股气对不饶他,沉默着让我撒气,只是冷下来的眼角说明着我不要太过份,他能容忍的深度有限。
一路车在狂飙,到了我家,我开了车门径直下车,不理会他一路的沉默和难看神色,开门时他在背后扯住我,吻住我的头发,“晚上我来接你。”
我关上小门时他的车也开走,车的急速开走声显示着他的干脆,他是个雷厉风行之人,索定目标就下手,达到目标前后都不手软,无论对人或事,温情从来不是他所擅长的,往往这种行为却更添他的魅力,有几个男人能这样男人?想必他自己对自己的魅力明白得很,才会武断地认为……我最终爱他,离不开他……多可爱的男人,多可爱的想法,就让他现在这么认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