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两个小时。”林之黎转过头看他,之前眼中带着的些许红血丝已经淡了许多,又看到那显得干燥的嘴唇,伸手指了指后座的行李包,“保温杯里有温水。”
“哦。”应了声,李小奇解开安全带探身拿过保温杯。喝了大半的温水,口干舌燥的感觉得以缓解,把杯子递到林之黎嘴边,“黎哥,你也喝点吧。”
林之黎轻轻点头,想要伸手接过杯子,却发现李小奇没有松开的打算,只能任由李小奇任性地把杯沿放在唇边,慢慢地抬高杯子喂水。
水喝得差不多时,李小奇露出了一个狡黠的笑容,稍稍抬高杯子又快速地把杯子收走,猝不及防间林之黎只能任由一丝水迹从嘴角流出,沿着下颚一直到达修长的脖子。
恶作剧得逞的李小奇发出了“嘿嘿”的声音,笑得开心。
林之黎单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从口袋中拿出黑白格子的手帕,将水迹擦拭后才无奈地看着李小奇,捏了捏他的脸颊,虽是训斥语气却极其温柔、宠溺,“长不大。”
不在意甚至有点小自豪地笑了笑,看到不远处的休息站,李小奇提议:“黎哥,我们停下来休息一下吧。”
一般常识,开车两小时左右就要休息一下,这样更有利于司机的驾驶,也能够更好地保障路途安全。李小奇自己不会开车,不能交叉替换开车,因为帮不上什么忙,只好提议让林之黎休息一会儿。
在休息站略作休整后,白色的suv又重新上路,不到一个小时,就到达了本次的目的地,行文镇。
镇上的马路不算宽阔,只能勉强容得下三辆小车并排而行,车子进入镇里后,直行了几分钟到达一个t字路口,右拐开上一个缓和的坡道,越往上坡道也越来越陡,又走了两三分钟左右,离开坡道驶上平地,最终在马路右边内侧的停车位上停下。
下了车,李小奇站在车的一旁开始抖抖手、抖抖脚,伸展一下身躯,缓解身体和精神的疲劳。林之黎锁了车,绕过车头走到他身边,伸手捏捏正在做伸展运动的李小奇的脖子,“累了?”
原地跳了两天,恢复精神后才回答:“还好。”
转着头四处张望,路的两旁就是两排外墙为灰白色的两层平楼,很普通,一点特色都没有,和城市里将绝缘电缆埋在地下不同,这里还伫立着一排排电线杆,抬头就能看到灰黑色外皮的电线,偶尔有几只燕子停在上边,不一会儿又展翅飞开。
“黎哥,这里是?”
“我家。”
“啊?”李小奇有点傻眼。
“应该说是我的老家比较准确。”
李小奇眨巴着眼睛,“哦”了一声,但还是没有实感。在他潜意识里,早就给林之黎的家庭背景下了定义。
因此,他也一直以为,林之黎就像是动漫、里的那些有钱人家的公子一样,从小接受着精英式的教育,小学、初中、高中上的都是贵族学校,大学也是知名大学,然而这个精英忽然叛逆期到了,不顾家里反对跑去玩音乐,反而还玩出了一番成就。
却完完全全没有想到,这位温润如玉的贵公子却是出身于这样一个普通到极点的小镇,不得不说,想象与现实差距甚远。
看着发着呆的李小奇,林之黎也习惯他这种时不时地神游外空的行为,拍拍他的头,“跟我来。”
走了几步,发现李小奇没有跟上,林之黎走回他面前,稍稍用力地用手指弹了一下他的额头,啪!这回总算回神了。
捂着额头,李小奇用控诉的眼神看着林之黎,因为不需要工作,他戴着的是换过镜片的黑框眼镜,漂亮的眼睛被镜片遮去了部分的灵气。
“总是发呆,被人拐走都不知道。”林之黎教训。
李小奇有些囧着脸,他都二十多岁了,哪里还有人要拐他啊!
扣住李小奇的手腕,林之黎带着李小奇往前走。趋步跟上,李小奇有点遗憾地说:“黎哥,我还一直以为你是富二代呢!”
“让你失望了,我只是一个小书店的继承人而已。”林之黎说着,两人在一排平楼的某一间门前停下,门口是绿色的卷闸门,而且还是最为原始的手动的那种,门口卷上去大开着,一旁的墙上挂着一个有些脱色的塑料牌子,牌子上写着“向安书店”。
带着李小奇走进这间不大不小的书店,坐在收银台处懒散地翻书地青年看到来人,激动地站起来,小跑出收银台,“黎哥!你怎么有空回来?”
听到声音,一旁正在整理书籍二十出头的女生也跑了过来,开心地说:“小老板,你回来啦!”
“正好休息就回来看看。”林之黎带着微笑温和地说。
“你要是提前打个电话来,我就去接你了!”青年也开心地说。
“哪里用得着这么麻烦。”
一旁的李小奇在听到“小老板”三个字时,已经有些被震住了,虽然自己也给林之黎取了各种各样的外号,但这个称呼真的与林之黎的形象半点儿都不符合。一边想着,他也一边在心里偷笑。
林之黎与两人聊了一会儿,就拉过李小奇给两人介绍道:“这是和我同行的李小奇。”
又转头对李小奇说:“小奇,这位是这里的店长双益达,这是店员池秀。”
李小奇正准备打招呼,池秀就捂着嘴“啊”地一声叫出来,“你是不是和莫默传绯闻的那个演员?”
第76章 第七十五章
“你是不是和莫默传绯闻的那个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