睫毛在他手底下颤了颤,眼皮缓缓阖上。
不知过了多久,萧扶拿开手,大恩人面容沉穆,睡得深沉,连呼吸也无。周围一片隐忍的哭声,萧扶恍若未闻,他一如往常,给大恩人梳理华发,擦拭手脚,重新盖上被子,然后让所有人不要吵他睡觉。
周围人都以为他疯了,方余和常澍想劝他,却被他赶出了门。
两人和保镖守在门口,整整一夜,从天黑等到黎明,本想让萧扶出来吃点东西,敲了敲门也无人应答。
他们对视一眼,打开了门。
病床上空荡荡一片,窗户大敞,帘子被风鼓起来。
两人消失了。
二三十年后,方余老得不成样,和老伴儿在夕阳下散步,在临州的湖边望见熟悉的身影。
一对年轻的同性情侣从桥上经过,高大的男人将俊美的青年揽在怀中,余晖之下,映着湖中的水光,连岁月都为之停滞。
老伴儿刚买了东西出来,问他看什么。
方余笑了笑,摇摇头。是幻觉吧。他竟看到了那两人,甚至看到萧扶向他招手了。
——
沈知初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甚至不觉得是个人。
在父亲眼里,他只是个待选的容器,而在母亲眼里,他是报复父亲的武器。从出生开始,就是个错误。
沈墨白以为他憎恨曾经欺辱过他的人,实际上不过是错觉罢了。他们从来不是一类人。沈墨白阴狠暴虐,容不得人忤逆,yù_wàng深沉,而沈知初,目下无尘,从未将任何人看在眼底。
沈知初知道自己是个怪胎,因为他难以体会到常人激烈的爱恨,哪怕当年被人摁倒在地钻胯舔尿,也未曾被恨意侵扰。
他只是百无聊赖,将当初那些恶劣的嘴脸踩碎在脚底,看对方跪在他跟前毫无尊严地祈求,皱皱眉也未能体验到所谓报复的乐趣,于是抬抬手指轻易碾死。
这个世间并无让他留恋之物。
除了那只狐狸。
萧扶初见沈知初时,被无限黑夜里最亮的那抹光吸引,而沈知初眼中,那只蹲在坑底,仰着脑袋看他的狐狸,恰如黑白电视里,劈进一抹不和谐的彩色。
不知天高地厚的狐狸,唤醒他身为人理应具有的情感。
平生第一次,有了想要掠夺的对象。
他给了狐狸离开的选择,而狐狸却钻进了他的院子,笨手笨脚地报答他的恩情,还悄悄偷走他的东西。
少年时期的沈知初隐约感受到心脏欢快的跳跃。
这就是“高兴”吗?
狐狸团在他胸口,熨帖着他的心口,暖流缓缓地、霸道地占据他的五脏六腑。
既然不愿离开,从此以后,就别走了吧。
许多年后,一如多年前划破黑白画面的狐狸,他打开那扇门,看到床上蜷缩的人。
那少年面色潮红,双眼空茫,哀求地扯住他的衣摆,身体轻轻发颤。
沈知初在床边驻足许久,从他的发梢,缓缓打量到脚趾,许久握住那只细瘦的手,慢慢地摩挲。
他平静许久的心,一下一下,雀跃欢喜。
狐狸是他的命。
这句话不是矫揉造作,或多愁善感的慨叹。
他的躯体不过是一具空壳,似乎在凡尘游荡,只是为了等待一只狐狸的到来。
一旦体验过为人的喜怒,便无法抗拒这种诱惑。他的目光和心跳全然被一只狐狸牵动着,不管是淘气的、哀怨的、悲伤的、高兴的,他太想要狐狸所有的模样都属于自己。
这样的情感日渐偏执,随着时间的发酵,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沈知初苦心孤诣为狐狸制造一个值得追求的梦想,为他挑选朋友打造社交圈,却又让他和所有人保持距离,只能依赖自己。到最后,终于忍不住,借沈墨白之手,毁了那块能带走他的玉佩。
狐狸属于他。
自初见开始,他便如此确信。
萧扶最大的不幸,便是被他救回了家。
他所有的感情,想将他捧在手心里呵护的温柔,和想撕碎他囚禁他的恶意,全都被点燃,投放在一个人身上。
哪怕萧扶承受不住,他也覆水难收。
他舍不得萧扶,连死也舍不得。
便是死到临头,也放不开手。
光线远去,耳畔寂静。
唯有萧扶的声音响在耳侧。
沈知初似乎有种熟悉的沉睡感,仿佛也曾这么躺在一个地方,等着光亮。只是那时没有熟悉的声音絮絮叨叨,事无巨细地和他报告。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睁开眼,终于有一日,他听到什么东西清脆的碎裂声,而后他睁开了眼睛,对上一张惊叹的狐狸大脸。
萧扶一个爪子点在大恩人头上,惊奇说:“娘亲,大恩人真的是鸟不是鸡啊!”
沈知初被点得一个颠簸,险些背过气去。他张开嘴,发出“叽”的一声。
沈知初:……
一个女人的声音喝止住萧扶,狐狸委屈地耸耸鼻子,而后羞涩地仰起头不知道和谁说话:“大恩人真的好可爱啊。”
除了他,没有人能责备萧扶。
沈知初鸟脸一皱,往前动动,结果差点栽倒。狐狸连忙捧着他,连带着碎开的白壳。
狐狸眼睛亮亮的,意有所指说:“不是鸡也没关系。八爷鸟♂枪♂换♂炮,我也很喜欢。”说着,尖尖的狐嘴探了下来。
沈知初无奈地,轻轻地,用他的鸟嘴,啄了一下狐嘴。
他的命,他的心肝,他险些丧失的另一部分,重新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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