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那天百花仙子会腾空而来给人们祝福,这个百花仙子是从十年之前开始出现的,隔一年出现一次,她出现之后,当地的作物当年都会生长地很好,后来还有人提出在桐城的一座山腰上建了一座百花庙,但是貌似仙子从来没有在庙里现身过,但是还是会有人去庙里上香参拜。
林律正听得津津有味呢,就听到紫藤轻哼了一声,林律疑惑地问怎么了。
那个庙她会去才怪呢。
怎么?
你见过有植物往火多的地方窜的?再说了,那就是个老妖婆,什么仙子都是骗人的,真蠢。
林律刚夹起菜的手一顿:老妖婆?那为什么都说是仙子,总应该有人见过才会传出来的吧。
她都快四百岁了还不是老妖婆,只是到死都会是那个样子而已,这么大岁数了还总装十六岁少女出去晃悠骗人,不知羞耻。
你怎么知道?林律怀疑地问道,这藤蔓应该是常年驻扎在山中出不来的吧,怎么会知道那么远的事情。
哼哼,你也不看看我是谁。
林律顺口回到:你是谁?只不过紫藤被他这句话噎到了不理他了。旁边的客人吃完饭走了,两人也吃得差不多了,留点肚子吃晚饭。
顾吏付了账:“走吧,出去看看。”自己将那只懒兔子拎起来自己抱着,捏捏它肚子上的肉,比当初刚抓到的时候不知道胖了多少了。
一座城不比一座小镇,人流量大,各种商铺小楼也不可尽数,当然稀奇玩意也多,林律看得有些眼花,他也不买,浪费钱。在路上又没啥用处,倒是顾吏挑了小铃铛给怀中的兔子给挂上了,拇指大小了银色铃铛用一条雪白的绳子穿过,挂在白白脖子上,一抖毛就会叮叮叮的响起来。
林律也想给顾吏买点什么,前几天他去酒楼的时候就给了那段时间赚的一成给他,虽是只有一成利钱,但也够他花好久了。耐心地在街边的摊子上搜寻一些值得送的玩意,忽然看到某样东西,眼睛一亮。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的剧情目测可能要崩。
第37章 三十七章
顾吏坐在床边,看到还冒着水汽的林律从屏风那边出来了:“过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摊上,上面有两块鸳鸯的玉佩,确切的说是只有鸳没有鸯,想来是因为没有成对的不吉祥,所以到摊上买东西的人都只是看看,感叹一下可惜了,但是却没有买的。
林律拿起那两块玉佩瞧了一会,玉白色的,拿在手里有一种润润的感觉,雕刻手艺也很精湛,连上面的羽毛都可雕出了细细的线条,越看越喜欢。
“这个是个什么样的价钱?”
摊主也没有想到真会有人买这个,这两对配饰的另一半有一个是被摔碎了,另一个则丢了,摆出来也没抱多大希望能卖出去,这下有人问了,当然高兴,但是一看这个面生的小伙像是个不懂的就起了不好的心思。
“一块六两,要是两块都要了就算你十两。你看这做工和材质,虽然比不上那些大铺子卖的,但是在这街上的摊子里是最好了的,买了也不亏,怎么样,小哥你要买吗?”
林律听到这个价格就觉得有些肉痛,掌柜预支了他三十两,这一下就要去十两有点不舍得,但是看看手里这东西又实在是喜欢,刚想掏钱,顾吏就从旁边摊子过来了,听到说要十两就狐疑地看那笑容满面的摊主。
“这玉佩已经不成对了,你卖这个价是不是不合理?”顾吏不善地看着他,成对的小东西被丢失一半本就不吉利也就同时不值钱,何况是这种作为爱情象征的玩意。
摊主也不回答成对不成对的问题,就拼命地说这配饰做工如何如何精妙,材质如何如何好,就是不愿意压下价来。
“不管你这怎么好,不成对的就不该卖这价,我们还不如去其他摊主那里买。”说完就直接拉着林律就想走了。
那个摊主连忙拉住林律,要是这个不买,接下来就更不会人买了:“诶诶诶,别走啊,这价格还是有得商量的嘛。我看这位小哥很喜欢这配饰,就八两卖给你们吧。”摊主拉住林律的袖子不放手,生怕一放手人就跑了。
顾吏听到这个价格就直看着摊主也不说话,拉着林律就要走。林律眼观鼻,鼻观心的不说话。
摊主看着他们一点亏都不吃,没办法了,这年头,钱不好赚啊,放开拉着人家袖子的手坐回自己的小凳子上:“五两拿走吧,这是成本价了,再低没有了,你们去别家吧。”
林律连忙付了钱把东西收好,生怕他反悔似的。
走在大街上,顾吏问他买这干嘛,林律也不回答他,只说回去再告诉他。
两人在街上晃到灯火初上的时候,在夜摊上吃了东西就回了,下午也吃了东西两人都没怎么饿。回到房间的时候林律兴冲冲地把今天买的玉佩给拿出来,将其中一块塞给顾吏:“送给你的。”另一块自己收好。
顾吏哭笑不得:“所以你今天在那磨磨蹭蹭不走就是为了买这个送我?”
林律很正经的回答他:“你上次送我那个雕件我弄丢了,我还没送过你东西,现在我有钱买了。再说了,我们都是男子,难不成还要买一对的鸳鸯吗?那谁佩戴鸯?”
顾吏想想也是。林律说完还不停:“你难道没听说过鸳鸳相报吗?”这个他还是听一个女同学说的,那次他给对方纠正了一下错误用词,那个女生还用奇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那时候他还觉得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