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三月天时。
阳春烟景。
丁醒乘坐一辆马车离开家乡泰宁镇,沿着官道南行而去。
在平原走了百十里地,抵达一条大河,河水流的很急,也看不见有桥梁搭建,但马车并没有停歇兆头。
到了岸边,只见那匹拉车的枣红马嘶鸣一声,四蹄猛踏几下,纵身跳入河道。
入水却不沉,那马仍在踏浪狂奔。
丁醒是头一次出远门,也是第一次亲眼目睹这种古怪诡异的事情,他挑开帘子,伸着脑袋朝车前好奇张望。
越瞧越是惊叹。
那马原本通体红态,浑身不见一点杂色,但入河后忽然有了变化,四个蹄子都聚了一层白雾,好比是把天上的云朵摘下来,挂在蹄子处,帮助它腾云驾雾,连马车也能在水上平稳滑行。
显然易见,那马不是凡类,已有化妖的能耐。
但丁醒并不怵怕,因为仙神奇谈在家乡早有流传,他自幼就在听闻,知道这世间生活有许许多多懂得法术神通的高人,也栖居有许许多多能够呼风唤雨的高妖。
那马就是高妖。
与丁醒同乘一车,正举着一柄酒葫芦,咕咚畅饮的山羊胡老者则是高人。
“好了,不要再看了!”山羊胡提起袖口,擦擦胡上酒渍。
他声音略显模糊,似是已经入醉,但神智仍旧清醒:“过了河,就要转入山道,那里有瀑布激流,放下竹帘,免得水珠溅进来。”
“唉!”
丁醒听话照办。
他年方十二岁,生了一副俊朗的好皮囊,聪慧好学,守礼尊长,关键是有修行根骨,若非如此,他也不可能被山羊胡选中,收作弟子,继承衣钵。
其实他与山羊胡不止有师徒名分,还有祖孙血亲。
丁醒祖父与山羊胡是亲兄弟,按照辈分,丁醒要喊山羊胡一声‘二伯祖’。
这位‘二伯祖’在泰宁镇可是了不起的大人物。
即使镇长见了‘二伯祖’,也要恭恭敬敬说上一句:“拜谢尘之仙长,保我家乡风调雨顺,护我百姓富足平安!”
‘二伯祖’丁尘之还是少年时,就离了家,前往一个叫‘金露仙庄’的地界修行,学了一身仙家神通,屡次替家乡泰宁镇消灾除祸。
起初丁家人都以为丁尘之拜了什么修仙大派,后来才知道那‘金露仙庄’其实是一座酒庄,专门给大门派酿酒的仆从作坊。
庄上养了一大群凡子凡夫,与大巍国境内的仙门圣地相比,那是有天壤之别的。
而且丁尘之常驻酒庄,等同于是入赘。
这一次丁尘之返回老家,准备带走一个炼酒童子,看中了丁醒。
但丁醒父母不想应允,丁家的适龄孩子不止丁醒有修行根骨,但丁醒模样最佳,丁尘之挑中丁醒,未必不是存了让丁醒也入赘的念头。
受益于丁尘之的庇护,丁家早几十年前已经做起贩酒生意,积攒有万贯家财,子孙满堂,诗书传家,即使不去‘金露仙庄’学酿酒手艺,学法术本领,将来也能大富大贵。
丁尘之就说:‘我会让阿醒立志修行,绝了红尘俗缘,他将来不会入赘到任何外家。’
得了这个承诺,丁醒父母才勉强同意,其实他们也怕惹恼丁尘之,给摁一个忤逆不孝之罪,到时不好收场。
就这样,丁醒辞别父母,离开家乡,坐上‘二伯祖’的马车,赶去那个带有神仙色彩的‘金露酒庄’。
这一路上,丁醒时有疑问提出来,‘二伯祖’始终言语温和,他似乎鼓励丁醒不耻下问,敢于探寻。
“伯祖,马大哥是不是妖仙?”丁醒放下车帘,打听起枣红马的底细。
“它道行还低,灵智也不通透,只能使一些粗浅妖术,并不算彻底蜕去兽躯,所以它只算是一头妖兽,离成仙还远着呢。”丁尘之打个酒嗝:“白蹄是母的,你不要瞎喊!”
啊?竟然是马姐姐!丁醒寻思,原来她叫白蹄,伯祖家养有这么一头神骏宝马,以后回家就方便了,等到了伯祖家,先给白蹄姐姐买一些马粮,再给她洗个澡,松松筋骨,说不定她就会认下我这个弟弟,结成金兰之交了。
丁醒觉得白蹄通灵,不把她当作畜生,心里一口一个姐姐的叫,并幻想着到了金露酒庄,好好和马姐姐套交情。
但丁醒并不知道,白蹄并不是伯祖的私人财产。
等白蹄飞越大河,重回地面,果真如伯祖所说,沿途的山峦逐渐多了起来,为了防止翻车,白蹄也放缓了脚速。
如此走了几十里山路,天黑了下来。
丁醒感到肚饿的时候,丁尘之递来一个酒壶:“这酒名‘流霞’,喝一口能辟谷三天!”
辟谷就是不食五谷,但酒还能当饭吃?丁醒如此想着,咕咚一下,把晶莹剔透的‘流霞’酒液吞入腹中,顿觉一团火焰在体内燃烧,烫的他险些失声。
等这股炽热感消失后,酒力直冲天灵盖,压迫他的视线,导致他双眼一黑,就此昏睡了过去。
问题自然也问不出来。
‘流霞’这种灵酒,是专门给修士炼制,凡人虽然也能喝,且有辟谷的妙效,但后遗症也很明显,那就是醉的快,醒的慢。
丁醒喝上一口,直接睡了一夜。
次日醒来时,天已经大亮,目的地也早就赶到。
丁醒挑开车帘一看,不禁暗赞,好美的地界,金露敢称‘仙庄’,倒也不是夸大其词,至少这里的景致,在庄外是绝对看不到的。
道路两旁,整整齐齐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