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乎,四双眼睛,就这么直接给对视上了。
一时之间,场面十分尴尬。
因为,时初夏和白音音,是蹲在一堆叠起来的泡面后面,手里还拿了两盒泡面,以此来挡住自己。
原本她们隐藏得挺好的,却被萧婷这一句话,雷得外焦里嫩,一个没控制好,泡面从手上脱落。
于是,就造成了此时此刻,无比尴尬的气氛。
最后,还是姜潮先笑着开口:“陆太太,好巧呀,你们也来逛超市?”
对方都主动打招呼了,时初夏当然也要回应:“是挺巧的,姜教授和婷婷……认识?”
不等姜潮回答,萧婷已经主动说道:“姜教授是我们学校的心理学老师,姜教授在我们学校特别受欢迎。”
就单单只是姜潮的这个长相,完全就是行走的模特。
如果再倒回几年,那个时候的姜潮,才是真正的颜值巅峰。
虽然现在也依然很帅,但毕竟身体不好,和以前那种朝气满满是完全不能比的。
不过,这倒是也不会给姜潮减太多的分。
在现在这个看脸的时代,颜值是最重要的。
其次,姜潮还是心理学的教授,在他这个年纪,一到大学就担任了教授的职位,足以见得他本身是非常优秀的。
如果没有听到姜潮和萧婷之间的谈话,时初夏会觉得姜潮是个非常优秀,且有义气的人。
毕竟,当初姜潮为了救魏牧之,可是把半条命都给搭进去,以至于现在身体都很差。
但听到萧婷的那句话的时候,再看姜潮,时初夏已经无法用之前的态度了。
其实之前,听陆琰说起魏牧之和姜潮之间的往事的时候,时初夏就已经觉得有些奇怪了。
如果只是普通的朋友,哪怕是好兄弟,怕也没有谁,能够做到像姜潮这样,十年如一日,对魏牧之这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的吧?
只是像陆琰这样的直男,肯定是不会往这方面想的。
但女人在这方面的直觉,肯定是要比男人敏锐许多的。
只有当一个人,真心地爱着另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愿意这么无缘无故,不求回报地,收回在另一个人的身边吧?
所以,当初在那场大火中,姜潮才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牺牲自己去救魏牧之。
其实说真的,姜潮为魏牧之做的,是这个世上,任何人都比不上的。
只是,不管之前怎么样,时初夏肯定都是偏向于萧铮的。
虽然萧铮和魏牧之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的时间,肯定是比不上姜潮的那十年。
可谁又规定了,陪伴就要相守到老呢?
时初夏就觉得,萧铮和魏牧之才是最配的。
付了钱,从超市出来的,外面竟然下起了雨。
时初夏正打算叫司机过来,身后就响起了熟悉的声音:“呀,下雨了,姜教授你带伞了吗?”
“没带,打的回去吧。”
时初夏想到之前魏牧之说姜潮身体很不好,犹豫了一下,回身说道:“姜教授,婷婷,要不我送你们吧?我车就在附近,很快就过来了。”
萧婷先看了姜潮一眼,然后说道:“那就麻烦初夏姐了。”
原本,时初夏以为,萧婷是要和姜潮一块儿回去,没想到在半路的时候,萧婷就要下车了。
等萧婷下车走了之后,时初夏才说道:“姜教授今天不是和婷婷一块儿出来买东西的吗?”
姜潮是多聪明的一个人,一听这话就明白了,笑了笑道:“我和婷婷只是刚好在超市附近碰见,她怕我拿不动东西,所以才跟我一起逛超市的。”
得,感情是她想多了,还以为姜潮和萧婷有什么不一样的关系呢。
“我住的地方就在附近,里面不太好开车,我就在这里下车就行了。”
说着,姜潮就提起了袋子。
也是因为姜潮就坐在旁边,所以时初夏能很清楚地看到,男人消瘦的手臂。
在提袋子的时候,手背上的青筋非常地明显。
乍看之下,总觉得风轻轻一吹,手腕就能断了一样。
“姜教授,外面还下着雨,那么多东西,你一个人也不方便,我们帮你一起拿过去吧?”
最后,还是时初夏他们一块儿,帮着姜潮把东西都给搬回了公寓。
时初夏以为,像姜潮这样性格温和,看起来似乎没什么脾气的人,家居风格,应该是偏向于温暖风的。
但当真的进入姜潮住的公寓的时候,时初夏才发现,这公寓里的装饰,和时初夏想的完全不一样。
整个房间,都是黑白格调,这种颜色,通常被称为冷淡色。
而姜潮住的地上,就是这种冷淡的格调,一眼看过去,甚至都瞧不见什么鲜艳一些的颜色。
这样的色调,没有一点儿人味,看起来,和姜潮展现给外人的形象非常不一样。
“陆太太,白小姐,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忙,你们先坐一会儿,喜欢喝果汁还开水?”
白音音摆摆手,回道:“都没事,其实不用麻烦的,我们马上就走了。”
“没事,喝点儿东西,休息一会儿再走也不迟。”
说着,姜潮已经去厨房倒水了。
在姜潮去厨房倒水的时候,白音音去了洗手间,没一会儿,姜潮就端着两杯果汁走过来了。
“陆太太,今天真的是非常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的帮忙,我怕是都很难回家了。”
时初夏赶忙伸手去把果汁接了过来,“不客气,姜教授你是牧之的朋友,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