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斑知道不能太过打击自己手下的士气,道: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朱允熥妄想以人道胜天道,行逆天之举,岂不知强如王莽,还不是被一场流星火雨,败在刘秀手中?”
“二十多年前,我就已看出,汉人经历了我大蒙近百年的统治,对外族已存有深刻的仇恨,若我们强行反攻,即使重新入主中原,管理这般庞大的幅员和众多的人口,等若怒海操舟,最后只会舟毁人亡,要想重振昔日的辉煌实属妄想,此乃天数!
“当年本人袖手不理大蒙之事,借言静斋之手顺势归隐,正是基于此等原因,明知不可为而为,只是执迷不悟的愚蠢行为。”
“可笑言静斋还以为是她的手段,实是自作多情。想我堂堂大元魔师,岂能被她几句妄语所诳?”
“此次重入中原,朱元璋时日无多,朱允熥虽是众望所归,但短时内也难平诸多藩王军镇,在外,朱棣虎视眈眈,在内,允炆心有不甘,其余塞王皆不是易于之辈,内忧外患,我等谋事正是顺应天时!”
众人无不被他的胸襟眼光所服,顿觉整个人都轻松起来,重新充满了斗志。
里赤媚抚掌笑道:“听魔师一席话,让赤媚茅塞顿开,前途一片光明!”
方夜羽心中涌起对庞斑的无限敬意,恭然问道:“我等是否应助朱棣、允炆一臂之力?不让允熥顺利登基?”
庞斑笑道:“最好的结果当然是连朱元璋在内,祖孙四人一起干掉,到时整个大明必将陷入藩王、军镇乱战,纷纷争夺皇帝的大宝之位,我等尽可退回大草原,坐观中原大战。”
“届时,便是汉末三国大乱局的重演,虽最终是晋得天下,然十室九空,人口凋零,我等修生养息久矣,自可整顿兵马,一战而定!”
“五胡的荣光、大元的辉煌,将再次照耀在中原大地上!”
座下各塞外部落的精英首领,不由得热血沸腾,恨不得马上见到那一天的到来。
庞斑少有的长篇大论,侃侃而谈,他继续道:
“朱允熥此子,虽有气魄格局,但终是年轻狂妄,岂不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势不可去尽,凡事太尽,缘分势必早尽!”
“他妄图行逆天之举,巴蛇吞象,想让我们汇聚京城,他一网打尽,我等岂能不如他愿?就让我等齐聚京师,看他有何等夺天的本事!”
庞斑天下第一高手,自由一股俾睨天下的气势:
“我早已达至武道极致,即将进军无上天人之道,尘世间的种种,已不在我心,岂知在这即将破碎虚空的关口,有浪翻云,朱允熥两人先后出现,真乃人生幸事!”
“若没有这两人出现,旅途将是多么的寂寞与孤独?有趣,有趣!”
他发自内心的欢欣笑道:
“你等尽可按计划行事,若朱允熥真有造化,届时,我当亲手搏杀此人,做为我进军无上破碎之道的一段美妙风景!”
庞斑是他们的精神支柱,这番话由人人景仰的魔师庞斑口中说出来,分量自然大是不同。
看着庞斑超脱物外的喜悦表情,众人呆立当场,没有谁能揣摩他已超越凡俗的内心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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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年轻的黑榜十大高手之首,覆雨剑浪翻云目送颇得自己看中的江湖后起之秀,戚长征、风行烈远去。在朱允熥的干涉下,魔师宫放松了对他们的追杀。
然而两人却不愿意放对方如此轻松的退走,想着要反杀回去。
他没有劝阻,武道路漫长,不经历磨炼,怎能一窥那无上至境?
唯能极于情,故能极于剑。
自从挚爱纪惜惜死后,唯有酒与剑,方是心中的爱好。
浪翻云穿着布衣,身量极高,体形雄伟,虽脸目丑陋,一对黄眼似醒还醉,但他牙齿雪白,组合在一起,反而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协调和魅力。他手比普通人长了最少二至四寸,宽大修长,天生就是超卓剑客之手。
此时,他赖以成名,威震江湖的覆雨剑被随意的斜挎在腰间,那双天生握剑的手,翻出随身的酒壶,仰天大喝了一口。
若庞斑是霸绝天下的雄壮,浪翻云就是闲云野鹤的飘逸。
身边的“鬼索”凌战天英俊潇洒,是不折不扣的美男子,此时看着他,不由浮出温暖的笑意。
“大哥,长征和行烈此去京城,可有危险?”
“雏鹰不经磨砺,怎能展翅高飞?”浪翻云又喝了一口酒,“放心,我会暗中照看他们的!”
凌战天松了一口气,有着天下第一的剑客护着,安全自是没有问题,心中去了挂念,不由转想到其他。
“吴王朱允熥强势崛起,整个天下都是他的事迹。对我等江湖人士也是强硬至极,欲除之而后快,大哥是否一定要上京城?”
“朱允熥毕竟是汉人,从他狙击方夜羽,放纵长征等人便可看出,此人极为护短,不让外族在大明胡作非为,若他为帝,是大明百姓最好的依靠!”浪翻云叹道:
“我原以为燕王才是最佳选择,如今看来,燕王实不及也!”
凌战天也道:“他寻到的土豆,红薯等高产之物,如今已在皇庄试种成功。陈?、刘仕谔、王敬止等人早已在大力宣传,只此一项,来年推广各地,使百姓勉受饥饿之苦,天下民心可尽归也。”
浪翻云喝着酒道:“是啊,他与朱元璋一样,虽有千般不是,对百姓却是仁慈的。”
凌战天道:“吴王朱允熥有吞天之志,与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