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里糊涂在牢房里待了这么久,陈林芝要多憋屈就有多憋屈。
圣诞节的第二天,刑满释放的日子。收拾好东西登记时候,心情才豁然开朗。
牢房里没镜子,就连洗浴间都没有,主要是怕一帮穷凶极恶的匪徒们,借助玻璃伤人。
这会儿脱掉囚服,换好寻常衣物,他盯着镜子观望许久。
即使一眨眼已经来到这个年代三个月了,陈林芝仍没有适应这幅面孔,带有些络腮胡渣,脑门上有道小伤疤,眼眶较深,鼻梁蛮高。
看见自己总觉得像是在看陌生人一般,偏偏脑袋里总有声音告诉他,这就是自己本人的模样。
纠结感随之而来。
幸好样貌够帅气,身材强壮且年轻,各方面都挑不出差错,所以尽管仍没能适应,却也觉得挺好,跟之前的“自己”相比,大概是赚到了。
有个词语叫做鸠占鹊巢,眼下的处境大抵就是如此,只不过是以三十多年后的灵魂,占据了这具新身体。
留着两撇小胡子的黑人狱警,此刻将一个小袋子摆在桌上,告诉说:“你的东西都在这,赶紧拿着走吧,看你记录是第一次进来,下一次再犯事,法官可就不会轻判了。”
被黑人狱警盯着。
陈林芝从袋子里拿出一块欧米茄手表,划痕累累,岁月感十足,直接戴在手腕上。除此之外还有烟、火机,以及钥匙钱包。
打开钱包往里面看,空空如也。
记忆里,这里面应该还有点钱才对,陈林芝看向黑人狱警,对方好像明白他在想什么,表情挺凶,不耐烦挥手道:“赶紧走!难道想再回去?”
原先就穷,现在钱包里意外空了,让本就艰难的经济状况,了会儿。
侧头时候,发现有位姑娘,正往这边小跑着。
很快停在他面前,气喘吁吁笑着说:“下错站了,一趟车要等半个小时,你......”
“挺好。”
陈林芝记得她。
在孤儿院一起生活过两个月,后来她被一个挺不错的家庭领养,隔着好几年,又意外遇见,挺乖巧的姑娘,才十七岁。
以前叫另一个名字,被收养后有个新名字,改成了赵白露,幼年时候只记得爱哭,时至今日长成了小美人胚子,看着就像认真学习、家庭美满的那类人,事实也确实如此,被收养后过得不错。
陈林芝不同,当初年纪不小,再加上叛逆,几乎没人愿意收留他。
连看自己都觉得生疏,如今看向这个的少女,着。
满脑子搜刮跟身边少女有关的记忆,以为“自己”牲口过,可事实却是并没有,能回忆起的片段就那么些,无非有点好感而已,毕竟认识得早。
赵白露继续开口,说话时候嘴边冒有白色雾气,她打量完略显窘迫的陈林芝,犹豫道:“我们去巴士站台吧,陪你去买件厚衣服?”
“朋友说来接我,再等几分钟,钱包被人搜刮干净了,浑身上下值钱的好像就这块表,我住的地方应该有衣服。”
“我有钱,出门时候专门拿了。”赵白露笑得开心。
陈林芝见她这模样,很怀疑这小妮子是不是傻。
都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心想难不成就以前那个一事无成,满脑子只想混成大哥的咸鱼,难不成还如此招人喜欢?
天寒地冻。
倘若附近有商店,陈林芝不介意情急之下,凭本事吃顿软饭,大不了下次还给她。
可周围没商贩,何况这少女年纪小,索性摇了摇头:“算了吧,不如直接回家换身衣服......如果房东已经把我东西丢了,那就再说。”
赵白露正要张嘴,不远处传来声响。
一辆老旧不堪的出租车,缓缓停在他们身旁,副驾驶座位上,有位肤色略黑,隔着毛衣都能看见壮硕肌肉的年轻华裔,招招手说道:
“哟,去夏威夷度假刚回来?穿得很凉快嘛!
快上车,来不及多说了,阿粱好不容易才把他爹的车开出来,赶着回去交班呢!”
正说话的这位名叫殷蛰,记忆中的死党之一,陈林芝身上的纹身,就是被他撺掇忽悠着一起去纹的。
开车的阿梁,全名叫做高文梁,父母都开出租车,上学时候就认识,玩了好几年。
本来不认识,可一见面,陈林芝就会他们有种莫名的亲近感,像是条件反射,涌现出许多记忆。
都二十出头的人了,谁都没有属于自己的车,哪怕是破二手车,家庭条件全都一般,只有阿梁家里稍微好点,长辈们能够帮衬着。
陈林芝无依无靠,至于三大五粗、输在个头不高的殷蛰,他父母早年离婚,靠老妈在饭店打工拉扯长大。
开了车门。
陈林芝示意,让大老远赶过来的赵白露先上车。
开车的死党阿梁,忙着赶回家的同时还不忘调侃几句,好奇问道:“从哪拐来的小美女,长得真白,女朋友?成年了没?”
“是啊,瞧着跟高中生差不多,我劝你还是悠着点比较好,别前脚刚出来,后脚又进去了。”
殷蛰说道。
赵白露的耳朵瞬间开始变红。
陈林芝表情无奈,坦然回答说:“小时候认识的朋友,压根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说实话,他此刻比较头疼。
毕竟这帮人在他眼里,都处于既熟悉却又很陌生的状态,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相处,所以也谈不上熟络。
路上聊着天。
话题无非是牢里怎么样、有没有被欺负,亦或是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