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十二年春,天山北麓,塔尔巴哈台。
一只雕儿在天空中翱翔,锐利的眼睛扫视着脚下这片已经郁郁葱葱的大地,借着春日的气流,它在半空中盘旋,机警的避开牧人的羊群,而是选择了一只啃食草根的旱獭飞扑下去,雕俯冲的速度极快,仅仅是巨大的冲击力就撞的旱獭一个翻腾,还未及反应,就被锋利的爪子抓住,然后扑腾扑腾的飞起。
也正是这个时候,草丛里忽然腾起一阵白烟,雕儿好像被一柄重锤砸过,横飞出去,连一声惨叫都没有发出,直接落在草地里。
“打中了,打中了,哈敦打中了!”
几个女奴欢喜大叫,从灌木丛中跑出,捡起了那全身漆黑的雕,捧着到了山脚一棵松树下,树下的羊皮上坐着一个裸着上身的男人,他身体精壮,但胡子却已经半百,看到被射杀的黑雕,男人没有任何一丝喜悦,而射雕人骑马而来,是一个身姿飒爽的蒙古女子,正是男人的妻子。
“大汗,我射杀了黑雕。”女人说道。
“阿奴塔娜,这可真是一个好消息。”男人毫无喜悦的说道。
这个男人正是如今准噶尔部的汗王僧格,而女人是他迎娶不久的妻子阿奴塔娜,阿奴塔娜见丈夫如此,翻身下马,把燧发枪放在了僧格的脚边,说道:“我理解您的愤懑,您觉得,只要有这种火铳在手,人人都可以成为射雕成为哲别,而汉人的军队已经人人都有了。”
僧格把酒倒满了金杯,一饮而尽,说道:“阿奴塔娜,你说的没错,但火铳又岂是只有汉人拥有,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好了。卫拉特其他的部落,西北的俄罗斯人,北面的新满洲,南面的叶尔羌人,现在这东西已经像秋天的草一样普及了,曾经纵横西域的准噶尔部,如今优势已经越来越少了!”
阿奴塔娜握住了丈夫的手,知道这头迟暮的雄狮又在胡思乱想了,但细细一想,他的胡思乱想又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现在的他,准噶尔部的汗王,真的是坐在火堆上,而这个曾经意气风发的男人,现在已经老了,变的畏首畏尾。
僧格作为准噶尔部汗王,并未掌握所有准噶尔的部落,几个叔叔和兄弟分掌着一部分,这些年纷纷与帝国方面往来贸易,根本不受汗庭约束,而卫拉特其他几个大小部落,也因为靠近帝国一方,而变的越来越离心离德,准噶尔部与西面的哈萨克人和北面的俄罗斯人是世仇,战争进行了上百年,而北面的新满洲正在快速扩张,几次向南接触,想要越过阿尔泰山,而这些势力都从不同渠道获得火器,并且训练火器军队,这让作为西域第一大部落的准噶尔部彻底失去了优势。
以往,两万准噶尔骑兵可以横扫任何一个势力,但现在,一千杆燧发枪就能让准噶尔部伤筋动骨。
“大汗,我听汉人使者说过,只有火器才能对付火器!”阿奴塔娜说道。
僧格笑了笑,站起身来,说道:“说的没错,我的百灵鸟,所以准噶尔的男人不仅要骑射了得,还要有专门的火器部队,去年借助帝国新皇登基,我采购了五百支燧发枪,马上要运到了,而今年我会招募有资格使用它们的勇士,无论是不是准噶尔部的,现在已经有数百人云集了,该是去看看的时候了。”
说罢,二人翻身上马,并骑回了部落,在部落之中正进行着比武,刺耳的铜号和马头琴夹杂在一起,粗糙的音乐盖不住急促的马蹄声,被僧格豢养多年的准噶尔武士在音乐的搬走下,不断做出弯弓射箭的动作,气势雄浑,不时发出激烈的欢呼声,这是准噶尔部的武士在向前来应募的草原汉子做出的挑衅。
大部分草原汉子因为缺乏背景和穷困而选择低头,唯有一个三十岁左右的汉子抱刀而立,丝毫不以为意,不时瞥一眼其中一个最为强悍的。
“你!出来,长生天见证,我要把你撕碎!”那家伙终于按捺不住,高声吼道。
汉子冷冷一笑,把没有刀鞘的刀插在地上,勾勾手,在那人冲杀过来想要抱他腰身的时候,汉子一脚踢在他的脚腕,躲过飞扑,又一拳砸在脖颈,半空中,这准噶尔勇士已经昏迷,直接摔在了地上,让周围气氛为之一滞,继而响起了热烈的喝彩声。
“好,很好,好汉子,又敏捷又英武,真是不俗,你会使用火器吗?”僧格拍手而至,问道。
汉子重重点头,在接到了一杆新燧发枪后,汉子仔细检查,从容装填弹丸,瞄准射击,打中了放在五十步开外的一个羊头骨,当奴隶高举多了一个窟窿的羊头骨跑来时候,僧格大喜,说道:“真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武士,很好,从现在起,你是我的火枪那颜了!”
汉子哈哈大笑,大张双臂,接受来自周围数千人的欢呼,当欢呼声到达最顶峰的时候,汉子摘下了自己脑袋上的皮帽子,露出了一头不过半寸长的短发,这与准噶尔部辫发剃头的模样完全不同,欢呼声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每个人都知道,这样打扮的人必然是一位僧侣。
“这位上师,敢问如何称呼?”僧格眼睛锐利起来,问道。
“我已经还俗了,大汗!”汉子朗声回答。
僧格在商栈的门口,看着货柜那边热闹的人群,开怀的大笑起来,作为帝国关西绥靖区的哈密伯克,当年收复关西平定山南的功臣,吐尔逊这几年过的非常顺畅,原本就肥胖的身体更加臃肿,长出了第三个下巴。
几年时间里,吐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