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刚,我只说一遍。”
“我楚风,只有江陵市这一个家。我和京都的楚家,和那位万人之上的楚王爷,没有丝毫关系。”
“你,听明白了吗?”
楚风目光平静,语气平淡至极,但却给人一种如高山一般的压迫感,让人喘不过气来。
“明,属下明白了,龙首。”罗刚心有余悸,已然惊出了满身的冷汗。
楚风点点头,只是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起来。
“开车吧,到地方叫我。”
※※※※※※※※※※
东阳镇,杏花村。
楚风养父,周烈一家定居于此。
这个地点,对于楚风来说,早就烂熟于心。
甚至于十年戎马军旅生涯中,有无数次在梦境中回到这里,回到那个温暖的小家。
十年光阴,物是人非。
楚风看着许多熟悉的面孔已经变老,而新生的面孔,又是那样的陌生。
那一片记忆中的田野地,也变成了工厂,变成了楼房,现代气息浓厚,却再也没有当初那种感觉。
曾记得,小时候自己最喜欢在田野地放风筝,捉蛐蛐,夏天偷瓜、摸鱼,冬天捕鸟,看雪。
每到初春,到处都是杏花灿烂,如同一片花海,美不胜收。
嗜酒如命的周烈每年这时候都会给自己一笔‘巨款’,去打一坛自酿的杏花酒,多余的跑腿费,则被自己和周莹换成了糖果、辣条、红头绳、弹弓等等、、、
童年,真是美好。
“十年了,我回来了。”
楚风收拾心情,哈哈一笑。
在距离周烈一家不远的路口,楚风下了车。
罗刚识趣的开车离开,不去打扰楚风一家团聚。
一路走走停停,大约半个多小时后,楚风终于来到了周家门前。
此时,周家大门敞开,大院里客人来来往往,十分热闹。
好像,在办什么宴会。
“她三姑,你们先聊着,我去迎下别的亲戚。”
“那可不,莹莹定亲,你们都得多喝点,今天酒管够,肉管够。”
这时,一个四十左右的妇人热情的招呼一声,她红光满面的走出院子,见到面前的楚风,却是微微一愣。
“你是——”
“妈。”楚风望着面前的妇人,他轻声喊了一声,有些心疼说道:“您皱纹多了,头发也白了。”
这妇人,正是养母刘明兰。
“小伙子,这,这可不能乱认啊、、、”刘明兰见状有些慌了神,连连摆手,“我哪有你这么大的儿子,我只有一个女儿。”
“妈,我这才走了几年,您就不认我这个儿子了?”
楚风轻笑着,他走上前,握住她那双布满老茧和斑驳的手腕,笑道:“我送您的玉镯子,您还带着呢,当初为了买它,我可是给人扛了半个月的货,肩膀都脱了臼。”
“你,你是小风!”
刘明兰张大嘴巴,怔怔的望了楚风好久,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臭小子,你还知道回来,一走就是十年,你去哪了。”刘明兰拍打着楚风胸膛,既爱又气,“你想死妈了。”
楚风眼角带着笑意,伟岸的身躯纹丝不动,满是幸福和满足。
“妈,我这不回来了。”
他望着热闹的院子,问道:“妈,家里怎么热闹?有喜事?”
刘明兰擦了把眼泪,激动又高兴,“当然,莹莹那丫头要嫁人了,今天是订婚宴!”
“今天我嫁女儿,儿子回家,真是双喜临门啊!”
楚风嘴角露出笑容,是嘛,莹莹那丫头,今年都二十岁了吧,都已经嫁人了啊!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虽然,小时候周烈曾极力撮合自己和周莹,想要亲上加亲,两人的青梅竹马也被一众亲朋好友津津乐道,但楚风,一直把周莹当做妹妹而已。
明白楚风心事的周烈,也只好作罢。
“快,小风快进屋啊!”刘明兰拉着楚风,从老远就喊道:
“莹莹,快看谁回来了,你哥,你哥回来了。”
院子里一众亲朋指点议论,很快,从屋子里走出来一个年轻秀丽的女孩,昔日的跟屁虫小丫头,早已亭亭玉立,即将嫁人。
“莹莹,好久不见。”楚风走向前,出声道。
“嗯。”
周莹只是点了点头,那张秀丽脸上一片冷漠,仿佛楚风只是一个陌生人一般,甚至于,她的眼中,对于楚风还有着一股警惕和厌恶。
仿佛,他这个哥哥,只是一个多余的人。
楚风心里万千句祝福的话,戛然而止。
他忽然觉得,面前的这个周莹,是那么的陌生,那样的遥远。
“莹莹,你怎么回事。”刘明兰有些不悦说道,“你哥回来了,你这是什么态度。”
“那我该怎样?”周莹不耐烦的扫过楚风一眼,冷哼一声:“十年前他一声不吭说走就走,现在又一声不吭说回就回,他把家当成什么,旅馆吗?”
“难不成我还要八抬大轿,欢天喜地的迎接他进门?”
周莹极为厌恶的瞪了楚风一眼,冷哼一声转身离去。
她心事重重:这个混蛋,早不回晚不回,偏偏自己定亲的大好日子回来,他什么意思?
若真是衣锦还乡,给自己风光捧场也就罢了,偏偏,混成这幅穷酸样。
这不诚心给自己添堵,让自己难堪?
“你,你这孩子、、、”刘明兰很是生气。
楚风却是笑了笑,搀扶着刘明兰说道:“妈,算了,当年离开的确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