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自打那年与容成瑾分别后,陆兰琛基本上就没怎么再握过笔了。
她就是个平平凡凡的山村姑娘,也就是多年前走了运,跟在了容成瑾的身边,才靠着人家高贵的郡主读了书认了字,后来,她一离开了容成瑾,离开了锦衣玉食的王府,这些东西,便也瞬间就失去了任何的价值,在安姨看来,她只需要好好学她的琵琶便够了,她会不会读书,会不会认字,这些赚不了钱的东西都不是什么值得让人去在意的事。
况且,纵使她再握起笔,也再也看不到那个教她写字的人了,只有一个傻乎乎的丫头,会捂着嘴惊叹:“姐姐还会写字啊!真好看,真神奇,你这么拿着笔在这纸上一转一划的,居然就成了字,成了句了!”
再回忆这些,陆兰琛也不禁有些微微脸红,她这能让秋坠双眼放光看着的字迹,其实,当真算不得好看。
“我怎么记得,浓浓你过去的字好似……并没有如此……潦草的……”容成瑾坐在她的身边,皱着眉头如此说道。
陆兰琛手一抖,一点浓墨就滴到了宣纸上,将本就潦草又歪歪扭扭的字迹,给糊成了一个黑疙瘩。
“哪……哪里没有,我的字迹,明明就是一如当年呀,我想,大约是时间久了,你就给记岔了,也许,是将我给记成人家乐安郡主了也说不定。”她嘴硬地狡辩道。
陆兰琛的字一直不算多么漂亮,是真,但至少,她过去在容成瑾的鞭策之下,一笔一划地认真写时,勉勉强强算得上是端正,甚至有时候超常发挥,瞧着居然还挺秀气,而现在,已经几年不曾好好练习的她,一手字几乎是惨不忍睹。
“当真是时间久了,我给记错了?”容成瑾有些狐疑地看着她。
陆兰琛连忙点了点头,“当真是你记岔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又转回了头去,拿着笔蘸了墨,在自己的字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叉,然后,她皱了皱眉,仿佛是仍觉得不满意般,又将大叉给涂成了黑乎乎的一大团。
方才,容成瑾本来只是日常拉着陆兰琛一起看书,书房里头也没留个人伺候,结果,两个姑娘看着看着,容成瑾这个懒姑娘就让旁边的人帮自己记个东西,她只是随口一说,谁知,陆兰琛居然立马就露出了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把容成瑾都给吓了一跳。
一直到陆兰琛硬着头皮写下了第一句话后,容成瑾才终于算明白,这个姑娘为何会露出那样古怪的表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