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乞和南墨也跟着脱了鞋子上去,莫乞边脱鞋子边庆幸自己的脚和鞋子没有气味,这得多亏了这具好身体。
无衣笑了笑,没有脱鞋子上来,只是坐在木台边上,伸手倒水涤杯泡茶。
滚烫的水倒进青花茶杯,杯中的茶叶打着旋浮在水上,无衣先是将茶叶烫一遍后再将茶杯续上缓了一缓的沸水。
无衣纤长的手指摆弄着茶杯,翠绿衣袍带出完美的弧线,动作熟练优雅。
无衣此刻没有说话,低垂着眉眼,行云流水般的动作让无衣看起来很像凡尘里那些优雅而高贵的贵公子。
没有说话的无衣,有时候看起来和有衣极其相似。
莫乞注视着无衣的动作,感觉无衣泡茶的这门手艺非常娴熟非常耐看,根据无衣的性子来看,能做到这种地步,看来是花了不少时间学习琢磨。
莫乞笑道:“无衣,喝个茶这么讲究,这不像你啊。”
刚才看起来还一派风轻云静的无衣歪头看向莫乞,身子一偏,手支着脑袋歪在四方几上,唉声叹气道:“这不是太无聊嘛,有衣是个闷葫芦,青逍不是睡觉就是见不到人影,我一个人实在是孤单寂寞,总要找个事情来打发时间。莫乞啊,这次既然来了就在这里多玩几天,哦应该说既然来了干脆就别走了,苏城这么好玩,待在这里挺好的,无家可归的我们待哪不是待。”
这是句实话,天下之大,反正没有一处是家乡,去哪都一样。只是历经太多繁华,越在繁华的地方死得也越快的莫乞不喜欢这繁华热闹的城市。
莫乞觉得,相比较苏城,还是待在熟悉的,安静的老地方比较好,比如她那种满了桃树,一到花季满山桃花盛开的桃花山。
不过莫乞此刻这个想法只是一闪而过,因为莫乞的注意力都被无衣的手腕吸引了过去。
无衣撑着下巴,宽袖从手腕处滑落,手腕上有着一圈圈如腐肉一般颜色的伤痕。
翠绿的衣袖,白皙的皮肤,衬得那伤痕如此丑陋,醒目。
莫乞惊呼一声,是真的被吓到了,看向无衣,语气震惊:“无衣,你的手”为什么会这样
无衣神色一怔,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连忙垂下了手,衣袖滑落下来遮挡住了伤痕。无衣笑了笑道:“没事,以前受了点伤留下伤痕,这些伤痕过段时间就没了。”
无衣说这话时神情分明有些恍惚,这恍惚大约是触到了往事,无衣不想说,莫乞也很识趣地垂了眉眼没有再问。
“这伤痕丑了点看着是有些吓人,今日出来的匆忙忘了拿东西缠上。”无衣笑了笑端着茶杯,“喝茶吧,我泡茶的功夫连有衣也是称赞的。”
莫乞笑着点头,端着茶杯吹开上面的茶梗,水汽扑到脸上,莫乞的心情忽然像是浸透了水一般沉重,潮湿烦闷。
无衣是神仙,一般的人伤不了他,即使伤了,那伤痕也是留不了多久的,而无衣手腕的那伤疤像是已经过了很久也没有消失的印记。
那伤,伤得严重,而且还伤到了无衣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