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玉搜了搜原主的记忆,发现原主对于这一切也是一无所知,大概是原主也是初来乍到,还没有时间去了解。
正疑惑,却听得一个尖细的声音道:“采薇仙子游街了……”
一时间,大街上突然一片喧嚣沸腾,倒是将阮玉唬了一跳。
就算涨潮也不见得有那么快的速度。
“真丢人……”
“唉,真是仙都的奇耻大辱啊……”
“散仙的脸都被她败光了……”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议论纷纷,不一会儿,阮玉便大概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采薇仙子原本是云裳阁的一名女官,却因为迷恋上妖王温香,偷偷挪用云裳阁公款共两百万仙币,只为了给人间的妖王温香殿献上供奉。
结果这次摇光城新任散仙夺宝大会举行在即,云裳阁负责准备参赛者的衣物,却发现这笔款项不翼而飞,细查之下,才发现是云裳阁的账房女官采薇做得手脚。
“真是丢脸啊,偷我们仙家的血汗钱去讨好肮脏污秽的妖王……”
“关键她连妖王温香的真容都没见到过……”
“世间传言妖王温香姿色天下无双,而且体带异香,只要见过他一眼,便会彻底沉沦,无法自拔,从此堕入无边苦海……”
“虽然这样,又有谁真正见过妖王温香,你见过吗,你,你呢……”
众人将话题的中心从采薇仙子不知不觉移到妖王温香身上。
这采薇仙子虽然身着囚服乌发凌散,不过却肤如凝脂,气质温婉,如同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清莲。
阮玉看得眼睛都直了,没想到这样的天资绝色竟然倒贴传说中肮脏污秽残忍血腥的妖王,真真暴殄天物啊。
因为之前在街边看到那家“妖王温香奶茶店”,阮玉对妖王温香早已产生了好奇之心,故而不由自主多留心了些妖王温香的消息。
原来这一千年来,妖界壮大了许多。
其“国”“色”“天”“香”四大妖王更是媲美大罗金仙一样的存在,特别是妖王温香,是妖界中最年轻的妖王,可也是四大妖王中最高深莫测的一个。
据说他的实力是“国”“色”“天”“香”四大妖王之首,而且容颜绝世,拥有一双让众生灵皆为之沉溺的绝美凤眸。
虽然如此,妖王温香久居妖界,极少出现在人间或修真界,与其他妖王时不时找修真界寻衅生事不同,妖王温香极其安分,从不c-h-a手仙妖二族之事。
两百年前不知是在妖界待得过于无聊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妖王温香竟然易容混进修真界,被发现后,与四大大罗金仙恶战一场,结果胜负难分。
虽然不知妖王温香因何原因混入天界,但是妖界却一厢情愿地认为妖王温香是为了帮助妖界刺探敌情,还很争气地与四大大罗金仙打成平手,要知道四大大罗金仙乃是修真界实力仅次于重华帝君的存在。
妖王温香因此一战成名,成为整个妖族的骄傲。
不仅妖界,妖王温香在人界的人气也是居高不下,其庙宇甚至力压混元大罗金仙重华大帝,成为三界之中拥有庙宇最多之人。
妖王温香拥有如此多的信徒,不因为别的。仅仅因为他好看。得知这个真相之后,好多修真界的仙人当场吐血。
甚至在对妖界一向嗤之以鼻的修真界,也有很多女粉丝,不过仙规森严,那些女粉丝也只能偷偷喜欢。
因此有仙人看准了商机,在玉衡境皆开了“妖王温香胭脂店”,结果就冲着“妖王温香”这四字招牌,一大波女仙成了店里的常客,生意红红火火。
有眼睛红的去商部告状,可是商部的“店招法案”只对侵权做了规定,而妖王温香乃是妖界之人,不受修真界制度的保护,因此用“温香妖王”做店招似乎也没什么错处。
所以“妖王温香”这个品牌做得愈来愈大,商品也愈来愈多。
“妖王温香熏香店”、“妖王温香饰品店”、“妖王温香肚兜店”、“妖王温香胭脂店”……
后来更是染指到了饮食领域。
总之,修真界所有的女性用品和各色小吃都被“妖王温香”承包了。
一只妖做成这样,可真是大大牛x。
了解了这些,阮玉对这个妖王温香似乎产生了一些兴趣。
不过此时此刻,阮玉最有兴趣的还是如何填饱自己的肚子,以及如何让那个叫楚沥的男人在七天之内彻底爱上自己的这两个紧迫又棘手问题。
突然阮玉脑中灵光一闪,似乎想到了破解当前窘境的好办法。
……
“生得一副人摸狗样,居然吃霸王餐。”
“这人该不会脑子不正常吧?”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世风日下啊……”
……
人界,百福楼门口。
一群人围着,对着被两名彪形大汉禁锢住的少年叽叽喳喳议论。
这个被人围观的少年不是别人,正是天上那位废材太子阮玉。
穿到穷酸落魄的原主身上,阮玉也只能认栽。
原主的记忆中人间美食物美价廉,虽然只有十个修真币,但也能吃一顿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