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名叫宋心晟, 三十一岁,a市人, 家境很不错,父亲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宋心晟两年前来宕城开了自己第一家酒吧,生意很好,目前已有两家分店。通过法医部队死者胃部食物消化残留以及伤口组织分析情况, 判断该死者死亡时间二十四小时内。法医也检验到, 死者在一个星期前曾经做过大面积的皮肤移植手术,而致死原因正是手术过后感染。他们调查过, 死者生前健康,并没有疾病需要做移植皮肤手术。所以有理由怀疑死者并非自愿做这场皮肤移植手术, 而是一场凶杀案。从现场带回来的那个装尸体的编织袋,市场上很常见, 是最普通的材质, 由于在海水里净泡过一段时间, 鉴证科那边的同事并未从上面提取检验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至于死者,酒吧一名合伙人称, 宋心晟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来酒吧,因为酒吧现在生意好,加上有那名合伙人打理各个事务, 所以作为主要股东的宋心晟基本不过问酒吧事情,经常十天半个月才会来酒吧一次,但也是和朋友过来喝酒。宋心晟近期一直没来酒吧,加之一人独居,家人远在a市,所以他的失踪也没引起注意,基本没人会想到他已经遇害。
刑罪:“大家先各自汇报一下手里调查掌握的信息。方来,从你开始。”
方来到:“我查了宋心晟目前的经济状况,很宽裕,他一直使用信用卡消费,但未有逾期款款的记录。另外,我还查了他名下三家酒吧的营业状态,全都在以每月几十万的利润在盈利。所以简而言之一句话:他不缺钱。不过,他银行户头在半个多月前,有一笔转账记录,金额是五十万。我查了收款人的户头信息,此人叫袁菲儿,女性,在一家专门导购化妆品的公司工作。我查了她出境记录,半个月前她因为工作关系出了国,上个星期才回国。”
方来说完,崔景峯又道:“我查了宋心晟平时的交际圈,他平时接触很多人,所以朋友多且杂。我暂时筛选出三个近期跟他有过联系以及因为某些方面与宋心晟有些纠葛的人,我认为这些人有调查价值。当然,凶手也可能不在这些之中。不过在讲之前,我要先做个假设,假设凶手不是一个人,我们将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和作案动机分开。”
大家的注意力纷纷投向崔景峯…
刑罪将水性笔递给他,崔景峯走到白板前,好不容易找出边角一小块空白的地方,写下一个名字:
“第一,葛飞,他是宋心晟的高中加大学同学。宋心晟大学是在国外读的,葛飞和他一样,家境很好,大学时期学的专业都是管理,两人从高中到大学一直关系不错。直到半年前,因为宋心晟和葛飞的女朋友暗昧,被葛飞知道了。当时葛飞直接去了宋心晟名下的一家酒吧找到宋心晟,两人还当众发生口角,在宋心晟合伙人出面调解下,两人并没发生严重肢体冲突。不过葛飞和宋心晟的关系也因此急剧下降,貌似之后一段时间,两人很少再有往来。而在那事件之后,宋心晟便公然和葛飞女友交往,葛飞怀恨在心,有理由证明他具备作案动机。”
崔景峯继续写下第二个名字
“第二:袁菲儿,是宋心晟的前女友,也就是葛飞的前女友。与宋心晟交往了三个月,外传因为性格不合以及其他原因而分手。实际上,我查了袁菲儿,发现她两个月前做过人流手术,而宋心晟半个多月前向她银行账户里转了五十万,很有可能是分手费,想跟她划清界限。女人在被抛弃后,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是很有可能的,所以,她也有作案动机。”
这时,清明突然开口。“等等…”
崔景峯停下,看向他。
“刚才方来说,根据袁菲儿出境记录,半个月前她因为工作出过国,上个星期才回来。而根据法医的验尸报告,死者一个星期前做过移植皮肤的大手术,这个袁菲儿应该没有足够的时间作案。”
崔景峯不以为然道:“袁菲儿出国是自己主动向公司申请的,刚好上星期回来,这是不是有点巧合呢?而且,刚才我做过假设,假如凶手不止一个人,如果是两个人。袁菲儿只需要绑架宋心晟,剩下的事情不需要她,由另一个凶手完成,那么她表面上的时间证据就不攻自破了。而且,死者死亡时间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我查过袁菲儿前天向公司请了两天假,这一切都太过巧合了。”
方来不理解崔景峯的这种假设:“你说…凶手不止一个人。现阶段,没有充分证据来证实这个假设,而且以上两个人的犯罪动机实在是很牵强。”
其实崔景峯也明白这点,方来说的没错,他还没找到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猜想。
如果一个人长久重复一个动作,身体机能便会自然而然的形成一个条件反s,he。就像拿惯筷子的人,吃饭时,手会不由自主的拿起一旁的筷子。穿惯鞋的人,下床时,会不由自主的找鞋……而崔景峯,之所以会对这起案子有这样的猜想,可能是因为做了几年刑警,大大小小也破了很多案子,长期的经验让他大脑里形成了一种固定思维推理模式。当有命案发生,分析案情时,他会不由自主的作出一些假设,而直觉是这么告诉他的。可破案讲究的是证据,总不能告诉大家:“凭我的直觉”
直觉有时候也不一定准确。
这时,邢罪蓦然开口:“先听峯子说下去。目前为止,无论是对受害人还是凶手,我们手头上掌握的信息都不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