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好熟悉的名字,我这是从哪里听过?我怎么想不起来呢?”
他口中喃喃自语着,不知不觉陷入了沉思,我心里狠狠地一跳,难道是他终于想起了前生的事情来?
他沉思的样子与二十一世纪的老黄极为相像,眉头略皱,神情严肃,就是比老黄多了那把胡子,不过话又说回来,正是那胡子让他多了几分飘逸,迷死人了。
“咳咳”
旁边的骑士咳嗽了两声,然后说:“大人,我们是不是该迅速离开这个小镇啊,一来,路途遥远我们还得赶路,二来,要是再有刺客追上来的话,那就麻烦了,也不知道还会有多少刺客正赶着来呢。”
那骑士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我,此时此刻还搞什么儿女情长的,真的有刺客前来我又能保护他吗?这个时候应该是让他回到安全的地方才是正确的做法,我还是先别急着陪伴着他,来日方长嘛。
他迟疑地看了我一眼说:“风儿,我暂时有公务在身,也不方便将你携带在身旁,你先回去,日后有机会我必定来这里找你。”
纵然不舍也得狠下心肠,我没有流露出任何的心痛,还笑着说:“黄叔,这里危险,你们快点离开吧,我就在这小镇居住习惯了,你带上我,我还不习惯呢。”
他没有再说些什么,弯腰轻轻抚摸了一下我的小脑袋,然后毅然转身上了马车,骑士的头儿大手一挥,车队继续往前走着,逐渐消失于我的视线之内。
咬咬牙,一手抹去那呼之欲出的泪水,我将那始终紧握在手的扁担扔掉,沿着来时的路走回小村子。
我的心很痛,这一别,我们再见是哪天?在这乱世中,我们真的还有机会见面吗?
在二十一世纪里,非常地不走运,是我连累了他,假如不是他奋不顾身地救我,可能死亡的只是我一人,然而,他偏偏要去救我,结果,我得救了,他却中毒身亡,他死了,我活着还有意义吗?还有意义吗?
没有想到,我竟然能重生在这个年代并且与他相遇,这一回,我决不能再做他的负累,我要两个人都好好地活着。
☆、17
深秋,周末,清晨,一辆白色越野汽车穿越在九曲十八弯的山路,狂奔向丹枫山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位于小城的东北部,风景迷人,里面分为五大景区:田园风光区,巨石风景区,赏枫风景区,峡谷探险区,兰花观赏区。
第一站是巨石风景区,一到风景区,两扇天然石门和两株连体榕树夺目而入!两座石山壁立,怪石嶙峋,有三百丈高左右,山顶古松苍劲,巍峨壮观,远看就是打开了的两扇大石门,大自然真是奇妙,居然两扇石门旁各有一株千年大榕树,榕树茂盛,两株大榕树居然相隔这么远也能枝叶连在一起,就像一双恋人携手千年,笑看苍生。看到这两株榕树手牵手,我和老黄会心一笑。
两个人的手瞬间连在一起,深情对视着。
“爸爸,再往前就是丹枫山,假如想去的话,我们就把汽车停在山脚的石门发电站,那里算是半原始森林,没有行车的道路。”
“探险啊!说不定咱们能碰上什么金银珠宝的就发达了!”,黄叔一脸的惊喜。
就这样丹枫山匆匆迎来风尘仆仆的两名游客, 一老一少走到一起却让人感觉是那么的般配。时而奋力往上走时而停顿在幽美之处指指点点,一路上欢声不断,崎岖的山路印下了我们的足迹。
丹枫山,具体归属地区不明确,此处人迹稀少,平常很少游客来这里欣赏风光,偶尔有资深驴友会结队过把瘾。
深山,必然存在不明因素的危险,一般人也不会吃饱饭没事干跑来这里游玩。
今天是周末,我知道黄叔对大自然情有独钟,便约了他来丹枫山转转,吸收点新鲜空气也好欣赏漫山遍野的枫叶也好,总比呆在电台办公室里强。
“爸爸,肚子饿了吗?不如我们找个地方吃点面包喝点水歇会儿再走吧?路还长着呢!”
我看到黄叔的脸上挂满汗水有点心疼了,拿出纸巾温柔地擦去黄叔脸上的汗水,在我心中,黄叔就是那世上最宝贵的人儿。
“风儿,我不累,我们继续上路吧。”,黄叔深情地望了文威一眼。
我微微一笑,拉着黄叔走向山腰稍微平坦的地方,我知道黄叔是个倔强的人,即使是累也不会说出口。
把背包放下,我从背包里取出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塑料薄膜,然后将塑料薄膜摊开细心地铺在地上。
“爸爸,我们休息一会儿吧,我都累了走不动了。”
我装出一副很疲惫的样子一屁股坐下。
黄叔见到这样还真的以为我累了,忙坐在我背后轻轻地帮我松松肩膀,一下一下地捏着,还时不时捶打几下。
远处是一大片的枫林,黄叔凝神眺望着,我见到黄叔如此着迷,便将双手环着他的腹部,然后将自己的脑袋贴着他的肩膀上。
枫叶红似火,道尽几许相思,古往今来此物皆是爱情的见证物,无数文人以枫叶为主题创作了凄美的爱情诗句。
“风儿,假如有一天我永远地离开了你,你就将我葬在这里吧,我喜欢这里的一切!”,黄叔用手指向远方的枫林。
我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的心莫名地忐忑不安,忙用手堵住黄叔的嘴。
“爸,在山里别胡乱说话,没有我的允许,你不可以离开我!”
黄叔讪讪一笑,:“好、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