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答案一点都不令人高兴,布尔曼想,但是他还是遵照伯恩斯的要求,开始叙述事情的经过,因为这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可以救他的人。
事情得从一个月前说起。
布尔曼是一家周刊杂志的记者,由于该杂志热衷于编造报道一些耸人听闻的事情,所以在某一类人中相当有人气,但是如果他知道,接下来的发展会是这样,那么当初他一定不会接下这项任务……不过这世界上本来就不存在什么如果,所以布尔曼理所当然地卷入了这个可怕的事件。
“罗克森大街13号的凶杀案?”伯恩斯重复着布尔曼刚刚提到的关键词。
“你知道?”布尔曼问。
伯恩斯没有回答,所以他只能自顾自地说下去,“你知道的,罗克森大街一向是犯罪者的天堂,13号原本是一栋废弃的大楼,所以更是这些家伙们的大本营,这里发生死亡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不是这个人的模样太可怖了,我想没人会注意到这里。”
“可怖?”
“那是个年轻人,他的身体被撕裂了。”布尔曼说着颤抖了一下,因为他见过那张照片,受害者简直像被什么大型动物撕碎了一样,几乎拼凑不成一个完整的形状,“警方推测是什么大型猛兽干的,可这里是市中心。”布尔曼说,“哪儿来的大型猛兽。”
“所以你被要求调查这件事?”伯恩斯问。
布尔曼胡乱地点点头,“其实这很好办。”他说,“只要随便拍摄几张够耸人听闻的照片,然后就像编故事一样随便编些大众感兴趣的东西,一篇文章就这么完成了。”他看着自己的手,“我们可不是警察,如果真能调查出些什么,我们就该去当侦探,而不是什么杂志社的记者。”
所以他并没有把这放在心上,以为这就和之前的无数次报道一样。
“你看见了什么?”伯恩斯对布尔曼的工作一点兴趣都没有,他感兴趣的只有那个13号大楼。
“……什么都没有。”布尔曼说,他从房间里拿来相机,放到伯恩斯面前,“这里全是我拍摄的照片。”
伯恩斯打开相机,里面都是些大楼的照片,或许因为大楼早就废弃的缘故,所以照片里的大楼非常适合发生些什么恐怖的事情。
“这里就是那个房间。”布尔曼指着其中的几张说。
伯恩斯仔细地盯着看了起来,虽然说是房间,但是其实是一个非常开阔的地方,地面上是地砖被扒掉的痕迹,周围的墙壁上是脱落的墙纸,一些砖块散落在房子里的角落,地面上有一些生活用品,和一床废弃的床垫……确实什么都没有,伯恩斯想,正当他准备放下相机的时候,突然看见了角落里的一些东西,他把照片放大,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我想我们得再去一趟。”伯恩斯把相机扔给布尔曼说。
布尔曼手忙脚乱地接过伯恩斯扔给他的相机,听到他的话后正准备拒绝——
“如果你还想活着。”
布尔曼只能乖乖地去车库里取车,因为他目前还不想死。
“说说你是怎么发现你背后得东西的。”伯恩斯坐在副驾驶问。
“从那儿回来之后第二天,我的背后就出现了一个脓包。”布尔曼比划了一下,“就和一个指甲盖那么大,起先我没有在意,但是它越来越大,直到一天,它破了……你能想象那有多恐怖吗?一些黑色的液体从里面涌出,然后我的皮肤开始溃烂……”布尔曼顿了顿,“我去检查,但是没人能够看见我背后那些恶心得东西,医生认为我得了癔症,我的老板认为我受到了那栋房子的刺激,破天荒的给我放了个长假……真是份突如其来的大礼。”他有些自暴自弃地说。
“你知道它们是以什么作为养分生长的吗?”伯恩斯突然问。
布尔曼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说到这个,只能不解地看着他。
“人类的绝望。”伯恩斯看着布尔曼,“你越绝望,它们生长的速度越快。”
2
布尔曼想阻止自己的胡思乱想,但他发现这根本做不到。
这就像是一个恶性循环,因为绝望,它们生长的速度加快,而因为加快,所以你会变得更加绝望。
布尔曼索性停止了这种不可能的努力。
罗克森大街离他住的地方只有20分钟的车程,他看着身边闭上眼睛休息的黑发男人,放弃了自己聊天的念头。
夜晚,路上的车辆已经不多,街边只剩下一些流浪汉和巡视斗殴的年轻人,布尔曼不敢把自己的视线和他们对上,生怕惹来什么不该有的麻烦,但是即使如此,在他们因为红灯停下来的时候,一伙儿年轻人还是来到他们的车边,布尔曼紧张地看着他们。
那群年轻人穿着宽大的衣服——布尔曼觉得已经不太明白年轻人之中的流行趋势,这种足足能再装一个人的衣服究竟有哪点好,“你们两个。”他们扛着钢管走到布尔曼的车前,暧昧地看着这两个在夜晚单独相处的男人,“是那个?”他们说完就比了个下流的手势,然后一起大笑起来。
布尔曼紧张地看着他们,生怕他们手上有枪。
“我们只是……室友。”布尔曼解释道,“你们要多少钱?”他急忙从口袋里掏出钱夹,正准备数几张大钞,却被他们全部抢走。
带头的染着红发的年轻人把钱包扔到后面的人手上,“另外那个呢。”他手上的钢管在布尔曼的车上敲击,发出刺耳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