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陆凌西的话,李大爷犹豫了几秒,试探的问:“你们觉得于小娟怎么样?”
陆凌西愣了一下,下意识的看向了颜越。他心软同情于小娟是他自己的事,但微园艺是他和颜越共同的生意,雇人合不合适他一个人说了不算,也要看颜越的意思。
接收到陆凌西的目光,颜越微微颌首。他之前见过于小娟了,对于小娟的印象还不错。花圃的活并不重,相反需要的是耐心和细致。比起找个不知根底的人,于小娟有李大爷作保更让他们放心。而且比起少年单纯的心善,颜越看的更加实际。
和王淑秀的泼辣不同,于小娟的身上有一种逆来顺受的隐忍。她没什么文化,对着他们态度拘谨,还有些不知所措,但从她对李大爷的态度就能看得出,她懂得感恩。这个时候雇她到花圃工作,不仅是对她处境的帮助,还有一种身份的认同。比起只是为了钱来花圃工作的人,于小娟感恩之下会对花圃更上心,或者说更敬业。花圃这边的事情顺了,陆凌西以后也能少操一点心。
颜越一点头,陆凌西立刻对着李大爷点点头。李大爷笑呵呵的看着陆凌西,“小娃娃心善,好人一定有好报。”
于小娟签完租地合同就没走,一直在隔壁帮着李奶奶做饭。她今年其实还不到三十,长的眉清目秀,但生活的艰辛磨砺让她看起来感觉比王淑秀还要老。听李大爷说陆凌西的花圃要招个人,喊她过去签合同,于小娟一下子就愣住了,随即眼圈有些微微的泛红。
她嘴笨不会说什么好话,憋了半天憋出一句,“大爷,饭店客人的手机真不是我拿的,我一定好好在花圃干。”
李大爷笑着点了点头。
当天晚上,陆凌西没有在花圃这边住,而是连夜赶回了凤城。颜越开车一路将他送回了小区。越往小区里面走,地上的杂草越是茂盛,连小区平日没什么人打理的花坛,里面的花都开的格外好。
颜越看了一眼窗外,不仅是地上的杂草,好多一楼小院里面种的蔬菜果蔬看着都长得不错。昏暗的路灯下,白天看着破败的小区影影绰绰的居然有了一种生态花园的感觉。
这种感觉越到三号楼越明显。陆凌西住的小区已经有快三十年的楼龄了,数十年的风雨洗礼下来,居民楼的墙面大多数都已经剥落,黑点斑斑驳驳,偶有长满了青苔,看着十分的难看。但三号楼和临近的两栋楼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墙面上开始长出了爬山虎,并且几天的功夫就爬到了三楼的高度,恰好遮住了外面剥落的墙面,看着显得干净了很多。
夏日的夜晚站在小区楼下,凉风习习,绿荫漫布,酷暑的闷热几乎可谓是一扫而空。
“到了。”颜越收回了视线,稳稳的将车停在了楼前,对着副驾驶上的陆凌西说道。
陆凌西弯了弯眼睛,一边解开安全带,一边叮嘱着:“颜大哥你先别走,我去给你摘几个西红柿吃。”
陆凌西家的西红柿已经在小区出名了,时不时会有和王淑秀关系好的邻居上门想要买一些回去吃。王淑秀这段时间一边找房子,一边没事就熬西红柿酱寄放在包子铺卖,收入居然还不错,更是坚定了她要开个小饭馆的决心。
听了陆凌西的话,颜越笑了,纵容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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