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森从旅馆的大床上醒来。他是被惊醒的。
这个房间带有简单的厨房功能。他刚刚听到的巨响就是从厨房传来的,似乎是谁把锅子掉在了地板上。
他揉了揉眼睛,适应着窗外照耀进来的明亮的阳光。他已经好久没有睡过这么久的觉,醒来真是觉得神清气爽,浑身都充满了力气。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宿醉的头痛,他一边敲打着自己的脑袋,一边在房间里寻找着莱耶斯的身影。
不出所料地,他很快就找到了惊醒他的巨大响动的来源:
莱耶斯背对着他,正在厨房里捣鼓着什么东西。
“加比,”他轻轻叫着对方的名字,“你在干什么呢?”
话音刚落,他就后悔了。这一切美好而温馨的情景让他的反应变得迟钝,以至于他现在才刚刚想起昨晚发生的事:莱耶斯突然失忆了。
如果他还没有恢复记忆,当他意识到脸上的疤痕并不是特效化妆的时候,他会怎么想?
莫里森出了一身冷汗。他匆忙地下床,连拖鞋都没来得及穿。莱耶斯比他醒的还早。他已经起来多久了?他会不会已经恶化到连自己是谁都遗忘了?
越接近厨房,他心里就愈加忐忑。最后,当他终于来到莱耶斯的背后,他发现自己竟没有足够的勇气喊出对方的名字。
莱耶斯却似乎并没有注意到他的靠近。他浑身□□,只穿着莫里森的夹克,正兴致勃勃地晃着平底锅。莫里森注意到,锅底有一张平摊的玉米面饼,正被热锅烤着,发出滋滋的声音。
“你已经醒啦?”
莫里森愣了一下,才知道莱耶斯是对他说话。这语气听上去很平静,让他稍稍感到安心。
“嗯……加比,你在忙什么呢?这是什么?”
如果,请我们的网站地址《宅书屋》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