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就扯淡吧,没我预想的凶残直接把我秒了,就说不定还有机会。我把因为对我哥的诋毁而起的愤怒不耐压下去:“我哥他不是同性恋,所以他应该不会突然喜欢一个男人。就算你这么……这么喜欢他,他也几乎不可能回应你的。你看,谈恋爱的话,还是找个互相都能喜欢的比较舒服吧?找个喜欢你的女朋友,呃,或者男朋友,能带给你的不只是被迫的假模假样,而是真心实意的喜欢了。还有,我哥他真的不是一个适合谈恋爱的对象,他一个书呆子,只会死读书读死书,完全没有浪漫细胞的,跟他谈恋爱就是浪费时间。”
没想到我竟然能说出这么一大堆逻辑分明看似很有道理的话,更没想到潘方竟然耐着性子听完了,随即他嗤笑:“谁他妈说我想谈恋爱啊?我就是想干哔你哥。你哥是不是同性恋关我屁事,我只要他张开屁哔股就行了。我说,你凭什么来求我啊?你哥都不反抗。”
刚刚的一大通话,把我能组织起来的语言刷拉一下全用光了,现在听到他直白又下哔流的反驳,一个字都蹦不出来,怒极气极,脸涨得火烧一样,只能以瞪着他来发泄。我本来那么怕他,看到了真人,现在竟然控制不住怒火,简直想冲上去打他一顿了,可我打不赢一只手就能把我拖着走的男人!
“你放过我哥吧!你想干什么别的人还愁找不到吗?我哥真不能陪你!”没别的法子,我又扑通下跪了。跪天跪地跪父母,我把面前这个流氓这个杀千刀的官二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