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的白勺还只是一个小孩子。
他第一次杀人,是为了从一个屠夫手中救下一名已有五日没吃东西的女孩,当时他一剑便杀死了屠夫,女孩看到他满脸污血,一把推开他好心伸出去拉她起来的手,哭着跑走了。
然后他就开始吐。
恶心的味道不断在他鼻间盘旋,他一连吐了三天,直到昏倒在路边。
醒来时自己被绑在石头上,有三人围在篝火旁正端详他的剑。
那是他捡来的一柄剑。
“这小孩年纪轻轻,佩剑倒是锋利异常,看来他非寻常人家。”
另一人道:“便是当今天子,落了咱们‘吃人不吐骨头’手中,定然也要成为美味的饭菜。”
白勺又想吐了。
可他肚子空空什么也吐不出来。
他不知道“吃人不吐骨头”是江湖上恶贯满盈的败类,专门偷百姓家中婴儿小孩,用火烤了吃。武林正道早已发出悬赏令,抓住他们的人,赏金五万两。
他记得那些人将他松绑,丢进了滚烫的水里。
那时的他强忍着ròu_tǐ上的痛苦,他在等待一个时机,等待他们放香料的时机。
他等到了,香料倒下的刹那,他溅起滚烫的热水,从锅里跳出,趁他们三人惊慌之时,捡起长剑,斩下了他们的头颅。
第二天,泉州的知州府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