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笑道:“若只是如此,怕还入不了沈玉门的眼。”说话间,便听笛声渐奏渐高,一反低昂,清亮起来,顿觉风疾云开,水秀山明,笛声孤拔傲绝,渺于凡尘。但听笛音越拔越高,行将至极,忽而转柔,缭绕长空,似雄鹰徘徊。突然,花家身后的一众侍女带着琵琶、胡琴、古筝等乐器来到场中,与花满林合奏,珠玉齐发,但绝不脱离了笛声去,一时众星拱月一时又如沙场点兵,在场之人均是听得如痴如醉,便是唐珩修也不由刮目相看。半晌之后,笛声又变高昂,意气洋洋,直冲云霄,有如一骑绝尘,将其他乐声远远抛下,一时间,笛声越响,其他乐声则渐渐低沉,渐至于无声无息,而那笛声却是越来越高,拔入云中,破云散雾之际,忽的戛然而止。
“妙妙,妙!”张三丰率先回过神来,一连说了三个妙字,拍起了手掌,随即掌声雷动,甚至有人吹起了口哨,那一笛惊人,让人难以忘怀。
“叮~!宿主加油哦!这次沈玉门可能看不到他们啪啪你了!所以你要……喂,不要沉浸在敌人营造的氛围里!醒醒啦!开启特殊任务:抢花满林风头!成功加智慧加声望还有很多人的好感哦!!”
“啪”花小月一下碰碎了桌上的酒壶,此时掌声在雷动一番后便渐渐小了下去,花小月的酒壶破碎声,众人听得清楚,纷纷向他看去。
“哼,这小子莫不是嫉妒人家?”叶孤鸿嘀咕一声,却感觉西门吹雪冷冷看了自己一眼,心下顿觉奇怪,不过西门吹雪向来冷冽,他也没有多想,反倒是那宋青书突然笑道:“如此美乐确实只应天上有,不知白云城有何技艺,可让大家一开眼界?”
“嘿,我白云城不精吹拉弹奏这种高尚的东西。”花小月站起身,不去看叶孤城盯着自己的怪异目光,侃侃道:“花兄笛艺,确实堪比那绿珠红拂。”
花满林闻言脸色微微一变,绿珠红拂是古时名妓,花小月这么说表面是夸自己,实则是在说自己便如那那些下作妓子一般,没想到……不见了两年这家伙还是那么讨厌!
花满林心里虽然怨恨,但面上却温和一笑,道:“那叶小兄弟要献何礼呢?”
“哎,白云城远道而来,准备的也不是啥好东西,小弟不才,愿为沈盟主献上一首打油诗。”花小月说完,直勾勾地看着沈玉门,沈玉门勾唇一笑,心里却是不信这花小月能做出什么打油诗比过花满林的。
花小月低着头,走到场中,扫视着场中众人,长叹一口气,道:“此诗既是送给沈盟主,也是送给在场各位。”
第二十五章:初露锋芒
江风吹过,竹影飒飒,无奈而又苍凉的声音震撼着每个江湖中人的灵魂。
“生来命苦,无人照顾。为求活路,踏上江湖。初入江湖,胆小如鼠。只是小卒,任人摆布。为了前途,学会狠毒。性命不顾,杀出血路。拼命付出,降龙伏虎。风雨无阻,终得财富。人在江湖,不由自主。虽很富足,也很无助。走入歧途,一片盲目。心中的苦,向谁倾诉?往事回顾,历历在目。也曾糊涂,犯过错误。为求财富,疯狂追逐。满地白骨,谁人能顾?江湖杀戮,不堪入目。一身傲骨,不肯认输。起起伏伏,谁胜谁负?几番沉浮,终于醒悟。原来江湖,没有胜负。江湖的路,是场赌注。一旦下注,不能作主。”
寂静,在良久的寂静后,花小月看见大多数人陷入了一种对往事的缅怀状态,眸中泪光浮动,更甚者,有人眼泪直接“哗哗”掉了下来,天完那边的人几乎全是白手起家,哭的人最多,而如唐门、崆峒等有着悠久历史的大派掌权人,虽说没有白手起家的经历,但为了生存或是壮大,乱世之中做违心之事已是常态,背叛与被背叛一直都在不断重复。
花小月对这些人的反应已是意料之中,因为这首诗,是当年跛豪离世时,一个黑道文豪为了纪念他所写。跛豪原名吴锡豪,是四五十年代,从福建偷渡到香港的难民,当年香港廉政公署尚未成立,上至达官纸醉金迷,下至黑帮杀戮不绝,十分混乱。跛豪来到香港后,逐渐发展势力成为一代大毒枭,在香港只手遮天,创造了“跛豪时代”。后因香港的廉正公署成立,开始大力度打击犯罪,1974年年底,吴锡豪从台湾返回香港后被捕。虽然跛豪被捕,但他的传奇仍在黑道流传,仍有他的追随者在。1991年,跛豪于牢狱中离世,在黑道引起巨大轰动。他的葬礼上,亚洲一代的黑道人士几乎都有参与,而这首诗在那时出现后,就让不少人眼中水光涟涟,甚至直接放声大哭。当年詹永飞也参加了跛豪的葬礼,对此诗也是影响深刻,自己当时年纪小了,见了此诗后,多年过去也未曾忘记,因为这首诗实在是每一个江湖中人的写照,无论是在何时。
“这首诗……有那么,感人吗?”花满林听花小月念完一首诗,也只是觉得有些动容罢了,但看场中绝大多数人的反应,就连张三丰都一脸严肃地凝望着江河不语,心头顿感不妙。
“呵呵,花五少自幼锦衣玉食,自然是无法体会真正的江湖。”一个坐在天完一方,书生打扮的人站起了身,书生面沉似水,看了花小月一会儿,道:“天完陈友谅,敬小兄弟一杯。”
“你是陈友谅?”花小月眼底精光闪过,但随即恢复如常,道:“在下白云城叶孤月。”
“我也敬你一杯!”几个高大汉子也陆续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