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左城的眼光很好,不知道是衣服衬了江夏初,还是江夏初衬了衣服,总之就一个字:美。
还是那种不染烟火气的美,很合江夏初的气质:淡雅安静,简而华丽。
左城一直知道他的女人很美,却不知美得如此惊心动魄,加上情人眼里出西施,就这样,左城华丽丽地痴了。
“合适吗?”
江夏初狐疑地眼神,清凌凌的嗓音,左城三魂五魄才回到状态,正了正眸光,看了几眼,十分认真的回答:“换一件。”
明明就很美啊,这男人想什么呢?
诶,关键就是太美了,别忘了这男人的独占欲。
江夏初困惑了:“我觉得很好。”
其实哪件江夏初都会觉得好,她向来对审美,对衣着没有追求。
“太露。”
左城不疾不徐丢过去这么两个字,理所当然地桀骜不拘,霸道独裁。
江夏初愣了,以她一贯低调保守的眼光看来,还好啊。
好吧,不是这衣服的问题,是某人的问题。
“已经晚了。”江夏初没有要换下来的意思,男人的心思她猜不透。
“让他们等。”左城言简意赅地说,那语气,那叫一个狂妄。说完,低头就开始挑衣服。
这一次,显然,男人的标准已经变了,成功地避开了所有正常标准,最后,递给江夏初一件带了毛绒披肩的白色长裙,款式古典,或者说:保守。
江夏初并没有接过去:“那是颁奖典礼,不是私人晚会,让人等不好。”
不好?在左城的字典了,他说好,就没有人需要说不好,反正驳回!
左城,一贯的独裁统治,谁又敢说什么,这男人,就是有这本事。
男人还是一贯不温不火的语气:“我没到,没人敢开始。”
也是实话,左城作为最大的赞助商,砸了大把的钱,无疑是衣食父母,置办方当菩萨供起来也不为过。
能说什么?说资本家狂妄吗?算了,狂妄这个词配不起左城。
江夏初只能无语,但是不接过衣服。
这女人也倔,亏得是江夏初,要是别人——没这可能,左城不会给机会。
左城还是不疾不徐,走过去,俯身,凑在江夏初耳边:“是你自己动手,还是让我帮你。”
这话!最暧昧的威胁。
江夏初脸一红,接过衣服,乖乖去了换衣间,某男人唇角笑得真真好看。
这两人啊,真是逆转了,现在越来越无可奈何的是江夏初。
托了左城的福,江夏初出左家的时候,已经华灯初上,看看时间,迟了半个小时,左城没说什么,一个电话过去,吩咐等着。江夏初稍稍放心,车子不疾不徐,最后停在了盛典会场的私人停车场。
江夏初手才刚触到车门,手就叫男人抓住,他手心竟有些冷汗:“夏初。”
他缓缓唤她,声调沉甸甸的。
“嗯?”
什么也没说,伸手,便将女人揽在怀里,吻了吻她额角。
“记住,我一直都会在。”他在她耳边,温言细语。
她点头,十分乖顺。
“保护好少夫人。”
“是。”副驾驶上的左鱼同样一身晚礼服,与周遭冷冽气息有些格格不入。
“叩叩叩——”
车窗打下,就见车外一张俊脸摆谱,没好气地催促:“至于吗?别磨蹭了。”
左城一个冷眼望过去,那人一双桃花眼,微转,继续风情万种,要多骚包有多骚包。
这不正是fēng_liú倜傥英俊潇洒的天王叶大人,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左城放得下心才有鬼。
“记住我的话。”忽然便擮住江夏初的唇,“嗯?”
一个字百转千回,十足的蛊惑啊。
江夏初连忙点头,慌乱地下了车,低头,进了叶在夕的车。
切——车外的叶在夕重重冷嗤一声,十分的不屑一顾,咬咬唇,心肝脾肺脏都不爽了,懒懒跟上江夏初,一双眸子死死盯着自己车里的女人。
男人之间关于女人的战争,就算没有硝烟,那也是危险系数极高的。
叶在夕的车才刚开到会场外,便可以听见车外热火朝天。江夏初手心收紧,渗出了细细的汗。
一张俊脸凑过来:“怕吗?”
“还好。”眉头皱得死紧,原本就没有化妆的脸,更白了。
这还叫还好?嘴硬的女人!叶在夕打心眼里看不爽。
虽然不爽,还是牵起江夏初的手,笑得痞气:“不怕还出了一手心的汗?”上一秒还调侃的男人,一本正经起来,“等会儿什么都不要说,让我应付。”
“嗯。”
推开车门,叶在夕挽着她,先一步出了车,做了个邀请的姿势:“进去吧,我的女伴。”
第三卷爱情的毒噬骨侵心第九十四章:这玩意爷没有
推开车门,叶在夕挽着她,先一步出了车,做了个邀请的姿势:“进去吧,我的女伴。”
这家伙,真是人后一个狼,人前一个郎啊。
“是江夏初。”
“江夏初来了。”
“……”
江夏初才踏出一步,顿时无数闪光灯打过来,无数记者媒体跃跃欲试。
这是她所不擅长,不喜欢的领地,让她窒息,甚至难以睁开眼,忽然,手被握紧,嘈杂声中,耳边叶在夕的声音清晰:“不要怕。”
心似乎稍稍着落,不看着灯光,不看着人群,她转身,看叶在夕,这个男人,让她安心,无关风月的相信。
一步一步,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