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神色淡然,故作微笑说:“拼酒,不敢,只不过觉得胖哥是一个很有趣的人,所以想敬胖哥两杯。”
“好啊!我这个人是来者不拒,你敬我就喝……”
我看着不停吹嘘的胖子,不屑的冷笑。哼,跟我拼酒,那不是找死吗?老子的酒量在酒已经练到“酒仙”的地步了,我在酒吧唱歌,歌迷太热情,刚开始的时候几乎夜夜醉倒,因为那些歌迷可不是普通的歌迷,他们的热情就是尖叫声和敬酒,而且不是不同的歌迷敬上来的酒也不一样,有时候喝的红酒,有时候喝的啤酒,有时候喝的水果酒,有时候喝的黄酒……喝过酒的人应该都清楚,酒这东西最不能混喝了,混喝更容易醉。但是就这一点,我肯定是高手了!因为我是喝出来的,在酒吧唱歌,每天都喝好几种酒的……
男人都是好面子的,既然胖子答应了,那我就不客气的笑道:“胖哥真是爽快,小弟喜欢跟爽快的人打交道。”我扭头看了一眼那个长的衣服古惑仔里包皮模样的丁健微笑着说:“我知道今天是你请客,不介意我要两瓶白酒吧?”
丁健愣住了,大夏天喝酒一般是没有人喝白酒的,更何况现在喝着啤酒,再喝白酒,那不是要人命吗?丁健愣愣的看着我,然后看了看那个老胖,那个老胖的脸都绿了,估计他心里边正在不停的嘟囔着老子我是疯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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