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抬起的手先是一僵,再然后整个人都愣住了。
她呆呆地问,语气中带着一丝怀疑,但更多的则是期待:“他,回来了?”
是啊,那个她一直在等的人。
时间长河真的拥有无与匹敌的力量。悠悠岁月已经使她忘记了太多太多,多到自己姓甚名谁都不记得了。
这里的人都叫她红袖,她便欣然接受。名字嘛!谁也不可能守着一个称呼过完一生!
但只有两个字“安歌”,这个名字在心头萦绕,一直挥散不去。
她将目光掠过骨精灵身后,看向那一袭白衣的少年模样,他样貌似乎不曾改变:“你终于来找我了?”
骨精灵眨眨眼睛,没有想象中的久别重逢的喜悦。两个人看上去都很平静。
但她不知道,在平静的水面下已经酝酿了千般涟漪。
安歌唇角微挑,看去红袖的眼光中是从没有见过的温暖:“你,憔悴多了。”他也不知该说什么来面对红袖,对这个女人他心里总是有着许多的愧疚。
红袖讪讪笑起来:“你当年离我而去我现在就问你一句,你是特意来寻我的吗?”笑容中似夹杂着些许自嘲的意味。其实她也不知道,这个男人心里究竟有没有她,但她就是想听他亲口说出来。
原来,这个终日恍惚,一心沉浸在戏曲中的女子心里就跟个明镜一样,亮堂得很。
安歌将红袖一把拥进自己的怀抱里,额头抵在她的额边的发丝上:“你失踪了多久,我便找了你多久。”
骨精灵挑挑眉,这话言简意赅,什么意思都传达到了。她悄悄踮起脚尖离开了二人的视线范围,终归自己是个外人,在他们面前就是个碍眼的。
“现在去哪儿呢?”骨精灵觉着自己成就了一桩姻缘,心里是说不出的畅快。
骨精灵不敢大摇大摆地在地府里逗留,只能先按照原路返回了。
这一次倒是顺利得多,从忘川到黄泉路既没有什么地府的人发觉,更没有什么未知的艰难险阻。
原路返回的路上,曼珠沙华轻轻摇曳,红得愈发妖娆。
“骨精灵。”有人在背后叫她。
骨精灵当即心里猛然一抖,该不会是被发现了吧。她不敢答话,更不敢扭头,只能站在原地默默地等叫她那人上来。老天保佑,千万不要是熟人啊!
想想心里就泛起一股苦涩,曾经被她视作家乡的地方,视作亲人的朋友。现如今,看到了他们居然还得绕道避开。
“你还愣在这儿干什么?”一只手掌拍拍她的肩膀:“我们和你一起走。”
骨精灵循着肩头手掌的方向看去,看到了入眼不染尘的白色衣角,原来是安歌。
骨精灵长出一口气,人吓人吓死人啊:“你们要离开这里?”
一男一女,一个白衣胜雪,一个红衣似火,站在一起,像极了观世音菩萨身边的金童玉女。
观世音菩萨来地府与地藏王论道之时,身边刚好带着金童玉女。那时,骨精灵就觉着只有他们二人的组合才是最搭配的。
今日的这二人仿若是把当时的情景重现眼前。
红袖的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一扫之前挥之不去的阴霾:“这次要多谢姑娘,其实我,我还有最后一件事需要麻烦姑娘。”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还真是没错。
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骨精灵自然不会推辞:“你说的这件事情,就是帮助你们离开这里是吧,好说好说。”
骨精灵招呼二人跟上,三人以神不知鬼不觉的速度离开了阴曹地府。
这一次才是真正的瞒天过海,骨精灵心里暗喜。虽然还是有一丝落魄,但想着毕竟还是帮到了安歌与红袖,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绕过忘川,穿过望乡台,避过轮回井,地藏王双目紧闭。钟馗在一旁拱手报告:“刚才骨精灵回来过。”
地藏王不为所动,只是暗自叹气:“以后要加强戒备,这样的事情绝不能再发生第二次。”
“是。”钟馗抬头看了看地藏王的脸色,面无波澜,应当是说那个的好时机,于是再次拱手作揖:“红”
岂料还没有说完,地藏王就以一句话打断了钟馗:“红袖的事情且随她去吧。只是魂魄之力终究不能在阳界久呆。时机到了,自会回来。”
人间大唐境内,人海川流不息,来往者皆行色匆匆。他们都是在讨生活的小老百姓,自然比不上长安城内的达官贵人,靠着功名利禄此生就可以高枕无忧。
“老板,这个多少钱?”安歌在一个摊位前对几把伞挑挑拣拣。要找一把足够可以遮住阳光又十分秀气的伞才可以。
骨精灵告诉她,魂魄是至阴之物,根本不能在阳界存活。而阳光更是它们的克星,只要被照射到任何一点儿,随时都会面临着魂飞魄散。
此时正是午时将近,阳光愈发的炙热起来。没有一个护体遮阳的东西实在是说不过去。
“倩雪,这个给你。”安歌拿了一把画着夏日雨荷图案的油纸伞递给红袖。
红袖背靠在一株大树下正在等着他,看上去面色有些苍白。幸好这里有枝繁叶茂的大树可以遮挡住一部分阳光,要不然她真的就顷刻间灰飞烟灭了。
红袖并没有立刻伸手去接,而是望向安歌道:“你以后还是叫我红袖,比较好。”
倩雪这个名字于她而言,就像是一个陌生人的名字,习惯了红袖,便不能再接受倩雪。
安歌欣然答应,不敢在此久呆,忙带着红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