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苏的书房是处理日常事务,今次在我的搅弄里,莫名的变成了学堂。而白苏不想将教我写字一事泡汤,只得依了我,我如愿的仰在她怀里,笨拙不堪的抓握着她平素最爱的狼毫笔。
笔身稍长,毛尖的润白跟我的狐狸毛不相上下。
白苏包裹着我的毛爪子,顺着她轻柔的力道。重新在砚台上蘸了蘸墨,笔尖的白色瞬间像饱满了露珠的花朵,润泽发亮。
“你得学会自己的名字。”
“名字?”
“对,每个人都有名字,你要记住你的名字叫弦月。”白苏的体温包裹着我,我却笨得很,从旭日东升一直练到夕阳西下。才勉强将握笔的技巧掌握,白苏的好脾性,终于在成百上千遍的“提笔,运笔,回锋”的提醒中,消磨殆尽。
沉着面色对我道:“你既没有心思,今晚也别吃饭了。”
这我才知道,白苏对医宫内的事务总是苛刻严谨,对我也*不离十的。
☆、第13章 当年白苏
我做人是初来乍到,但加上当狐狸的这些年,在医宫,在白苏身边的日子也算是长久。把她的脾性不说摸得一清二楚,至少也懂得如何能让她息怒。
白苏将我赶到书房门外,对我避而不见reads;。这晚的夜色悠悠,月明星稀,算个残夜。白苏独自在房内挑灯秉烛,在别人眼里她荒废了一整天,教我写字。我对她辜负,她心里闷着火也属正常。
长雨于心不忍,偷偷从厨房给我带了两个馒头,要知道我对馒头喜爱,可以跟癞□□喜欢吃天鹅肉相媲美。一手一个,吃得欢唱。长雨摸摸我的头,进到书房为白苏磨墨去了。
我的两颗狐狸牙,在深夜里闪着幸福的光晕。这一闪,倒给我闪出些人性的光环。在地上蹲了半晌,回头看看紧闭的书房门,想起不久白苏教我的“谦让”之礼。
心念一动,想着我若将这手中剩下的半个馒头,赠给白苏,她定然会为我的懂事感到一丝丝的欣慰。
一旁的窗户半敞开,我趴在上头,死命的蹬着小短腿爬了进去。一抬头,白苏的脸庞隐在灯火阑珊中,全然没有文人墨客所撰写的诗意,反而越发沉冷。而杵在一旁,正为白苏添茶的长雨,乱颤得如风中落叶,当下我学会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成语……面如死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