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稍一犹豫,便道:「我叫元宝!」
庄仲庭冷笑了一声,道:「你是元宝?」
我连忙在旁补充了一句,道:「他是金……金元宝!」
庄仲庭的脸色铁青,道:「寄微,我倒不知道你收了这么大的一个仆人。」
我这个表哥除了人品次了点,其实也不算太差,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身分地位一样不少,但最令人忍受不了的就是太过自以为是。我明明每次见他都唯恐避之不及,他却偏偏以为我是跟他玩欲擒故纵的游戏,这一点才令人吐血身亡。
我笑道:「世子,我是来找二哥的。你也明白寄微的难处,毕竟太子是跟我一起出门的。如今他不见了,寄微难辞其咎!」
庄仲庭淡淡地道:「寄微看似对个个有心,其实真上心的倒也不多,但对太子倒是真心实意的。你放心吧,太后已经将太子带回去了。」
我松了一口气,看来太后的杀念,到底只是在心里转了一个圈又回去了。
庄仲庭深吸了一口气,道:「我的这顿饭,想必寄微是不会吃了。」
我微微一笑,道:「吃,为什么不吃!」
不吃那就太可惜了,我怎么会错过白吃这种好事。
心事一了,我大马金刀地坐下,比起刚才吃得更欢。没想到胡不归也不请自入,难得在庄世子那对阴沉沉的目光之下,他的那双筷子还能上下翻飞,速度比我都要快几分,这份胆色倒是让本王不得不钦佩。
吃完了饭,我与庄仲庭道别。庄世子道:「我的饭,寄微看起来很爱吃。」
我笑道:「表哥的饭菜一向是皇亲贵族里最讲究的,爱吃的人很多。」
庄世子又道:「但是我比较喜欢请寄微吃饭。不如这样,你知道我家新盖了一座宅院,你搬过来与我们同住。你小的时候,我父亲就提出来过让你跟我们同住。」
这事倒是真的。但当时我还没住过去,舅舅就把我父亲精心收藏的古玩字画搜罗一空。倘若搬过去,只怕晋王府也早就被他卖了。
当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福至心灵,拉着太后的手道:「奶奶,舅舅太凶,孙儿要跟您住。」
皇太后奶奶叹了一口气,道:「也罢,就跟我住吧!」
皇太后一开口,舅舅自然只好作罢。我只可惜了他雇用的马车,听说有几十辆之多。
其实我在皇宫里能待几年?上了十岁就搬出来了,听到庄仲庭旧事重提,本王也只好微微一笑,虚以委蛇。
难道要本王这个虚有其名的红人,得罪一个货真价实的红人吗?
我的目光轻轻地瞄了一下胡不归,权拿他当了挡箭牌。旁边这人还在摇扇子,浑不知我这一眼已经把他给卖了,我瞧他大约还在纳闷为什么世子冲他阴阴一笑。
我与胡不归出得门来,微微一笑,道:「月色很好!」
胡不归心存困惑,皱眉拍了拍扇道:「这天乌漆,风又大,哪里能见月色?」
月黑风高才好杀人啊,我微微一笑。
胡不归与我拱手一别,转身就离去,看起来是不太客气,本王倒是欣赏他这种风格。
他的轻功不赖,我远远跟着,却颇要花一些精神才能跟紧了。
风中有衣袂袭空之声,我想庄世子果然是个性急的人。
胡不归大半夜里突然让人围了,看起来颇有一些吃惊。我见他在风中略微沉吟了一下,就开始报名字,一口气报了十几个名字。我大吃一惊,没想到这厮仇家如此之多。
黑衣人一个也不答,胡不归长叹了一口气,道:「没想到我胡不归自问看事分明,竟然还有一个不知名的仇人!」
没错,我刚给你招的,我笑着在肚子里道。
庄仲庭心胸狭窄,自视甚高,我宁可看上这么一个寒碜的人,也不多瞧他一眼,叫他如何能忍。
黑衣人自然不答,他们都是皇家的护卫,哪里管得着一个江湖人死得不明不白的心酸。
他们一摆好队形,便冲了上去。
庄家培养出来的护卫,他们总以为人多一起上也就力量大,所以摆队形都爱成堆,但凡身法好一点的人,就能让他们自己也乱上一阵。
胡不归自然身法极好,但护卫们经验也算丰富,很快就调整过来,一波接着一波的上。
胡不归如狂风急浪之中的小舟,看似随时有颠覆的危险,但却有一种随波逐流的自在与潇洒。害得本王坐在树上都看走了神,忘了自己是来英雄救美的。
护卫们久攻不下,反而连连折损,有一人突然从怀里掏出烟火筒,我立即摘下身上官绦上的玉佩挥了出去,击飞了他手中的烟火筒。
庄家有的是钱,养的护卫多如牛毛,我可不想让他再招一大群过来。
我从树上一跃而下,胡不归神色怪异,打了半晌才忍不住道:「这些黑衣人是你招来的吧?」
我脚步一闪,这胡不归脑子倒也不笨。谁知他接着来了一句:「我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可都被你掏去了!这鞋你要不嫌臭就拿着,衣服我是绝对不脱的!」
我佯怒道:「你这人也太不知道好歹!」
胡不归大笑一声,剑势一涨,跟我一起逼退了一边的黑衣人。两人发力急奔,一口气跑出十几里地才算把后面的追兵给抛掉了。
胡不归喘着气,笑道:「痛快!」他转脸瞧我,道:「你这王爷起先看着讨厌,看多了倒也挺讨人喜欢。」
我不屑地哼了一声,我晋王元英在西夏从来人见人爱,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