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冯默是学校的日子。
冯默是插班生,他去恩斯特的学院的时候,已经开学一个多月了,不光是插班,他的宿舍也是插进去的,不知道怎么安排的,居然和罗森住到了一个宿舍。
恩特斯是奥丁第一学院,不论魔法还是斗气课程,这里都有最好的老师,除此之外,恩斯特学院还是一所贵族学院,当然不是说这里只有贵族,只有贵族才能入学,恩斯特只要最好的学生,除了冯默这种少数的特权人士,能拿到入取通知书的都有真才实学,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只要能达到恩斯特的入学标准,都能够入学。
但是不可否认,作为掌握更多资源的贵族他们培养出优秀子弟的几率更高,更况且每年一千金币的学费也不是普通的平民能负担的,两者相加造成的结果就是,恩斯特百分之八十五以上都是贵族,极少收平民学生,其中多一半的平民都来自于神学院——教廷自掏腰包。
所以恩特斯的学生宿舍也非常的贵族化,据对称不上寒酸。
但是,也绝对比不上公爵府的,罗森刚来的时候也适应了好一阵子,独门独院的欧式建筑,花园里种满了白色的玫瑰花,连窗户上装饰着细致的花纹,环境非常不错,但是这里要住六个人。
罗森带着冯默去见校长,回来的时候房间都已经被老管家收拾好了,衣服装进了衣柜,冯默喜欢看的书放到了衣架上。
“一楼是客厅和餐厅,二楼是活动室休息厅,三楼以上是起居室,一共六个人,正好两个人一个楼层……我记得你喜欢住在高的地方,正好和大哥一起住五楼,大哥的房间就在隔壁,有事你可以找我……我带了一个侍女一个管家过来,你是把他们当你的人使唤,厨师也是从家里带过来的,你喜欢什么口味,吩咐他们一声就行……”
罗森站在屋子中央给冯默讲解情况,冯默踩在红色的地毯上,突然道:“兰德住哪里?”
罗森自然知道冯默和兰德一向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就像是兰杰也是他的左右手一样,他飞快的回答:“他住在四楼,如果你不习惯,那让他搬过来?”
实际上冯默没来之前,兰杰是和他一起住的,冯默一来,兰杰自然要退一步把隔壁空出来,好让他们兄弟相亲相爱——来恩斯特之前,他们的父亲已经好好交代过他了——老实说比起冯默他更乐意和兰杰‘比邻而居’。
“没关系,这里挺好的。”对冯默来说住哪里都一样。
罗森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知道环境是艰苦了一点,慢慢习惯了就好了,走,我带你去看看你的房间。”
冯默正要踏上台阶,迎面就看见一个人从楼梯上走了下来,全身裹在白色的浴袍里,偏身材十分的修长,身材高大的不像是十七八岁的年纪浴袍的腰带松松垮垮的系着,好像刚刚洗完澡,头发上有着水润一般的光泽,浴袍的领口敞的有点大,微微露出一小节白皙的锁骨。
“加布里,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穿成这样出来?”罗森的表情恨不得把人从楼梯上拉下来,然后再整个塞到桌子底下。
加布里不以为意,看着冯默的目光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兴趣,“你从哪里找到这么好的货色?我怎么没在学校里见过!”
“住嘴,加布里!”加布里一开口,罗森就知道他的意思了,“你别胡说八道了,这是我弟弟,我和你提过的,他今年来恩特斯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