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有经纪公司挑拨,那就什么都不用说了,直接分手就好了。
歌手这么干,风险可比演员大多了,电影你最多不拍续集,唱片可是不一样的,一张唱片卖几十年又不稀奇,这些词曲的版权可不归歌手,这里面牵扯的纠纷实在太多了。
麦姐的第一张个人专辑就卖的非常不错,第二张就有千万销量,这就是一个大金矿,说到商业价值,也只有mj可以相提并论。
好吧,这么说又有人吐槽了,mj的专辑都过亿了,你才一千万,相差十万八千里。
这么说是没错,但是你没算广告代言啊,麦姐可还拍电影呢,j实在太孩子气,情商完全不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