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的,这就是乐姐姐在打脸了。
一个个蜂拥着来这里,想要占据72o万本漫画周刊的庞大用户市场的广告商们,看着这个横幅,大部分都是涨红了脸。
有至少四分之一的广告商,转身就往外走了,他们根本不愿意受这个气。
但是大部分的广告商却没有走,而是厚着脸皮进去,继续和丁琳香谈判。是的,现在乐易铃都不搭理他们,只有经过了丁琳香这一关,他们才有资格跟乐易铃谈论敲定广告的事儿。
为了赚钱,广告商们是不会要脸的。
里子才是最重要的,脸这东西,他们不要已经很久了。
乐易铃已经明白过来了,只要你的商品好,无论怎么羞辱他们,他们都不会放弃;如果你的商品不好,你怎么上门哀求,他们也不会搭理你。
所以,一切都是凭着产品说话。
现在阿俊的才能已经完美的展现了出来,9个漫画故事,个个精彩,个个受欢迎,这就造成了一期72o万册、一个月288o万册的巨大销量!
并且,《麒麟周刊》还是畅销几乎亚洲每一个国家,特别是达国家,都有它的身影。
有着这么一个级武器在手里,难道那些逐利的商人会放弃这么大一个给他们产品露脸的机会?
当然不会了!
因此,她在迎战这些广告商之前,也叫人写了这么一幅横联,杀杀他们的锐气的同时,也是给自己出一口气。
老实说,乐易铃这样做非常的不成熟,但是殷俊不可能会去说她。
殷俊的脾气不错,比乐易铃好多了,可他这个人非常的护短,乐姐姐为了自己受了那么多白眼和委屈,现在点小脾气怎么了?不能忍大家都不合作啰,难道缺了你的广告费,我就不能展了吗?
广告商们都是非常心急的人,看到《麒麟周刊》已经稳定到了72o万册的销售,而且反馈回来的好评那么多,俨然就是口碑爆棚的产品,如果不早点拿下的话,一来人家继续增册数后广告费肯定要上涨,二来广告位恐怕也不够了啊。
所以他们在第四期刊的时候,就开始大规模的频繁拜访麒麟文化有限公司了。
只不过,到现在为止,乐易铃也没有答应任何的一家新的广告公司,只有之前就和《麒麟周刊》合作的厂商,增加了一年的合同,价格也上涨了1oo%。之前他们也没有多少信心,签订的是一年的合同,现在《麒麟周刊》销量这么好,影响力这么大,为了保证和麒麟公司的合作,这些一线的广告商当然不会吝啬这点小钱,而是以广告效果为最重要衡量因素。
这些公司是以72o万册来作为标准给广告费的,而新的那些广告公司,乐易铃等到了8oo万册的计划开始之后,才和他们具体谈价格。
这么一来,广告费还得再上浮1o%,真是何乐而不为?
广告商们也没有办法。
现在是8oo万册,没准儿明年就是1ooo万册了。
你今天不去买,说不定明天就没有了广告位了!
于是,就在1o月1o号星期三这一天,也就是第六期售罄的第二天,乐易铃快刀斩乱麻的和27家广告商签订了各不相同的一二级合约。
加上之前的12家广告商,一共有39家广告商,却分成了两个档次的广告商,第一档次的有11家,第二档次的是28家。
各家广告商因为品牌形象要求,以及广告位顺序、篇幅的不同,广告费就完全不一样。
先最舍得花钱的,是第二批加入的耐克公司。
他们的运动鞋正好把青少年当成了第一的消费对象,所以《麒麟周刊》这个覆盖整个亚洲的漫画周刊,就最适合他们的定位。
于是耐克公司要求每一期的《麒麟周刊》都要有两页四面他们的最新款运动鞋的插画,外加多达8页的品牌宣传。
为此耐克公司付出的是一年高达2ooo万港币的天价广告费,而且要不是乐易铃不答应,他们准备一口气签约十年的。乐易铃又不傻,两年一签才最符合麒麟文化的利益。
即使是广告费最少的一家公司,也付出了5oo万一年的广告费。
整个儿下来,《麒麟周刊》的1oo页广告页面的广告费,总共达到了2.2亿港币一年!
2.2亿港币的广告费!
这个消息一出来,直接让全香江,乃至整个亚洲都震惊了!!
第三百七十一章《麒麟周刊》天价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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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麒麟周刊》天价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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