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路公车终于在拥挤吵闹中到站,沈娇刚下了车。
原本平静的站台掀起一阵呼呼冷风,以现在的光景,连乍暖还寒的三月都没有到,所以寒风连续的扑到脸上仿佛一粒粒针孔透过皮肤缝隙一般刺了进来,很疼,而且异常的冰冷。
沈娇提前到了之前与韩熙约好的地方,到路边找了个石椅坐下等着韩熙,脑袋里继续回忆起来:
“a:唉隔壁有个叫沈娇的,知道不?名字起的真好听啊,就是跟长相也太不符了?整天穿着个高跟鞋,一脸乐滋滋的歪着嘴,她肯定是以为自己穿着特时尚?!
b:哎哟,真是酸死我了,就她那个穷酸样子,真是比王八还土……”
原本沈娇听到这些针对自己的流言攻击以后也是伤心至极,在宿舍里哭了半天,委屈着气鼓鼓的把整柜子高跟鞋全部捆在一起,然后冲到女生宿舍楼下,准备一个不留的扔个干净。
可是就在刚走到垃圾桶边的时候,居然遇到了自己和全校女生都心仪已久的韩熙大王子。
依然清楚记得那时的瞬间,韩熙只是对着自己咧开原本平直的嘴角,微略有些平和温柔的笑着,修长的麦色手指轻轻替自己剥去眼角的一缕碎下发丝,然后慢慢张开闭合的嘴唇:
“我喜欢你,我们交往吧,沈娇”。
沈娇还没从惊天振奋的喜悦中恢复过来,便又听到韩熙讲了一句:
“其实你穿上高跟鞋的样子,真的很好看,我喜欢。”
那个时刻,阳光正好从韩熙的背后透了过来,洒在沈娇的脸上,亮的她几乎睁不开眼,朦胧间视线就定格在他嘴角显露出的微微浅浅上——那是一个堪称完美弧度的微笑。
正是这两句温馨话语和那么一个浅浅微笑,让沈娇迅速摆脱了d大流言的影,当即收回高跟鞋,重新拾起了春天般的自信。
沈娇喜欢韩熙,却也更感谢韩熙,是他让她回归自我,保持着杂草般的顽固神,从此不再介意别人的想法。所以,从那以后,沈娇开始加倍的对韩熙好,早上给他带早饭,中午替他洗碗,晚上帮他写作业。虽然韩熙平时话不多不擅长表达,给予她的回应并不多,但是之于沈娇,却已经很满足了。
自己这副普普通通的小女生样子,本身就配不上他这个冷漠高贵的王子,韩熙却能委屈自己给她当男朋友,还有什么能不满意的呢?
一晃间大学三年便过去,沈娇和韩熙就这样在一起也已经两年,虽然他们没有接过吻也没有像平常情侣一般拥抱过,但是两人每天的牵手时光便已经让沈娇受宠若惊。
说起牵手,依然记得那天晚上自己终于鼓起勇气,偷偷把手塞进韩熙那略微宽大的掌中焦急等待时,他并没有躲开,反而是微微用劲、轻轻一握的那一刻,沈娇觉得自己的脑袋完全乱调了,身体也变得仿佛没有了重量,浑身轻飘飘的一阵,连最后究竟是怎么走回了宿舍都不记得。
也还记得当时吕萼嘲笑自己通红的脸颊时悻悻做乐的表情、旁边蔡竹善解人意的微笑和安虞恰如其分拍过她肩膀的一掌。
自那天以后,每天把的小手塞进韩熙的大掌中的时间,便成了沈娇一天中最快乐最期待最幸福的事情。
想到两人每日的牵手交汇,沈娇的脸不禁又红了起来。
粉色的翻盖手机响起,屏幕上显示的是某一次偷拍韩熙睡着的照片,沈娇放下包赶紧按键接起:“喂,韩熙啊,我已经到了,正在市民广场上呢。不过你别急,路上小心,慢点来。”
“我已经准备出门了,上次说的那个论文你帮我写好没啊?”
“哦,已经写好了,都拷在u盘里了。”
“那就好,那你就顺便帮我先打印出来吧。我急着用。”
“好的,那……”
“好了公车来了,见面再说!”
啪——韩熙将电话挂了。
沈娇有些无奈的撇撇嘴,每次两个人在一起,有一大半的时间都是在赶作业忙论文,情侣之间的神沟通实在是很少。
但是转而回忆起韩熙表白的那刻,沈娇心里又暖了起来。站起来疏松筋骨略微活动了一下,沈娇便合紧大衣开始四处找起复印店来,这次帮韩熙写的东西,是他要用来做毕业论文的,她可一定要确保万无一失,不能让韩熙对自己失望!
沈娇继续裹紧薄薄的大衣,踏着dfn十厘米的新版高跟,连续打着哈气喷嚏颤抖着从一扇巨大的落地窗前走过。
暗灰色落地窗里面,临窗的圆桌旁坐了两个男人,着几乎是同版同色西装,却是风格迥异的气质。
对窗而坐的那位,手里握着瓷白咖啡杯轻轻的摇晃着,偶然间抬头,恰好督见窗外东张西望走过的沈娇,眉宇间一皱,表情明显的嫌恶,握着杯子的手一紧,脸色心情似乎很不好。
另一男子见状,顺着视线转身看向窗外,明白情形以后微笑打趣:
“卢少,你居然还是这么讨厌女人穿漂亮的高跟鞋哦?!”
卢敖视线再也没落向窗外,表情是一贯的冷峻,不紧不慢的泯着咖啡,沉沉回答,“不过都是些哗众取宠的女人罢了。”
薛叹倒也明白他的心思,从小就见不得女人穿高跟鞋的卢敖,若是看见高跟鞋就像是遇着天敌一般,再加上平时行事冷淡的格,已经三十而立的英俊大老板卢敖现今依然是孤身一人,而自己,作为他最好的朋友兼下属,当然也不能先声夺人,——更何况,自己心底里偷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