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套房的卧室并不大,只摆放着一张双人床,两个床头柜和一个万用柜子,柜子可以用来放衣服,鞋子等等任何你能想到的东西。
而显然,让林乐维呆在原地的并不是房间里的任何一间家具。而是……双人床上那个赤luo的男人。
林乐维一眼就认出来那个男人正是他跟踪了很多天的李先生,他的血几乎已经染红了整张床单,林乐维不敢再多看一眼,连忙往后退了几步。
现在该怎么办?林乐维惊慌的心情并没有平复。他无所适从的站在原地,甚至连逃跑都忘记了,他觉得自己两条腿都在发抖,似乎一个不小心就会摔倒在地。
他只是个小小的侦探,而且是只会抓奸抓猫抓狗的那种,这么大阵仗的杀人现场,他这辈子想都没有想过会让他遇上。
怎么办?还能怎么办?报警吧!
毕竟是一条人命,林乐维不能当做没有看到,不能当做这里没事发生过。
按下报警电话,颤抖着向接电话的警官说明了情况和地址,林乐维小心退到大门口,打开门出了房间。
这像是用尽了他的全部力气,在走出房门的一瞬间,林乐维靠墙蹲了下来,努力平复自己狂乱的心跳。
他苦笑着试图想忘记刚才看到的一切,却发现根本毫无效果。
林乐维胡乱的揉着自己的头发,本来就不算整齐的发型此时更是显得一团糟。
老天啊,我只是个普普通通安分守己的小市民,别搞得这么刺激好不好?
警察很快赶到了现场,在勘查了现场之后,一脸怀疑的将林乐维带回了警察局。
林乐维仍旧浑浑噩噩的跟着警察走了,直到坐上了警局的车才突然想起来,如果是给目击者录口供的话,有必要直接带回警局吗?他们,该不会是在怀疑自己吧?
显然警察的面色让林乐维确认了自己的猜测,他们果然是在怀疑自己。
林乐维抓了抓头发,早知道就不要这么多事了,早知道刚才直接回家多好,早知道……
有钱难买早知道,不知道这是不是就叫做“好奇心害死猫”?
警局的人还算和善,至少没有凶神恶煞的先给林乐维一顿暴打,没有一上来就严刑逼供。正好碰上吃晚饭的时间,警局里还帮他买了一盒鸡腿饭和一杯柠檬茶。不过对于现在的林乐维来说,恐怕吃龙肉都没什么味道了。
“林先生是吗?”
林乐维抬起头来看了看对面那个穿着制服的小警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来回答他的问题。
想来想去,还是装面瘫比较适合现在的情形吧?
于是“面瘫林”努力的摆出一副毫无表情的脸,点点头:“我叫林乐维。”
“年龄?”
“二十六。”
“地址?”
一连串毫无营养的问题结束后,小警察站起来走了出去,林乐维正疑惑着,从外面进来了一个穿着便服的人。
这个人看上去有一米八左右,他嘴角叼着一支烟,乱乱的头发,随意穿在身上的灰色衬衫只扣了三颗纽扣,他倚在门边,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颓废的感觉。
“你就是今天发现那具尸体的人?”
林乐维确定他是在跟自己说话,只能面无表情的点点头。
他这是倒了什么品种的大血霉啊!
男人慢慢走到林乐维面前坐了下来,一只手灭掉了烟头,另一只手缓缓敲击着桌面。
“为什么你的相机里有那么多死者的照片?”
林乐维忍不住摸了摸鼻子,回答道:“我在跟踪他。”
对面的男人嘴角勾起一个莫名其妙的诡异笑容,说:“我们在凶杀现场发现了大量属于你的指纹,脚印,在你的相机里发现了很多死者照片,按照我们的调查方向,你是到目前为止嫌疑最大的人。”